经济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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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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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的,分公司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及总公司授权下,可以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发展经济贸易业务。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应当加盖合同章。这里要注意,如果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就无效。
经济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一、经济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原则有效。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三种情况:

1、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的分公司,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2、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其他经济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的则为无效合同;

3、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各方按照过错情况承担责任。

二、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分公司和其它公司发生经济往来,双方签订经济合同,经过分公司盖章,这样的合同也有效。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当然,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以后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总公司承担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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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盖成什么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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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
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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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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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力吗?
分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力,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是具有营业执照的,在一定的经营范围内可以从事一些经营活动,一般情况下签合同就会属于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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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章程的盖章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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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盖分公司再盖总公司章有效。依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这个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是不能够通过分公司的名义签订总公司的一些合同的,但是如果是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委托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这是可以根据盖章的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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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章盖重叠了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盖章盖重叠了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签订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算公章盖重叠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如果能够准确地分清两个合同的章的内容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但是如果两个合同章重叠后导致章印模糊不清,难以认定,这个时候就难以认定合同未有效,此时最好的做法是重新写合同,然后重新盖章。如果不小心出现了这种情况,也难以重新盖章,这个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出具一个证明文件来证明这个合同的效力,但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重新写一份合同,重新对其进行盖章。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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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章盖重叠了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盖章盖重叠了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签订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算公章盖重叠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如果能够准确地分清两个合同的章的内容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但是如果两个合同章重叠后导致章印模糊不清,难以认定,这个时候就难以认定合同未有效,此时最好的做法是重新写合同,然后重新盖章。如果不小心出现了这种情况,也难以重新盖章,这个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出具一个证明文件来证明这个合同的效力,但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重新写一份合同,重新对其进行盖章。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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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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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注明盖章,但是没盖章有效吗
合同明确约定需加盖公章才具法律效力,若未盖章,则合同通常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合同由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即便未盖章,也可能具有法律效应。若代理人无权签署或越权签署,合同需经委托人认可才有效。若合同无效或撤销导致损失,有过失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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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盖章怎么办,合同上怎样盖章才有效?
[律师回复]
一、合同没盖章怎么办在现实交易中,出于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任,及一些习惯做法,在合同中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有公章,此种情况合同是否要效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讲,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盖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但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反之则对公司无效。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同时,《合同法》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规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二、合同上怎样盖章才有效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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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上怎样盖章才有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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