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原则有效。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三种情况:
1、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的分公司,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2、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其他经济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的则为无效合同;
3、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各方按照过错情况承担责任。
二、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分公司和其它公司发生经济往来,双方签订经济合同,经过分公司盖章,这样的合同也有效。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当然,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以后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总公司承担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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