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1、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
2、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3、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4、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新的突破。在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的同时,对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5、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此外,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带来的问题,有效保障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其对劳动者的保障十分全面,作为一部具体的法律,其特点包括对劳动主体保护程度不同,丰富了劳动者维权手段。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支付报酬及解除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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