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造成小腿骨折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醉驾造成对方小腿骨折,这种伤情通常属于轻伤,这样对车主应当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根据刑法规定,处罚是判处拘役和罚金,车主积极赔偿对方,对醉驾行为认罪悔罪的,表现良好的话,法院判处缓刑也是有可能的。

醉驾造成小腿骨折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醉驾造成小腿骨折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醉驾造成小腿骨折的,一般属于轻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判处罚金一般应当与拘役刑期相对应,一个月刑期对应一千元罚金,同时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家庭、经济等状况,综合评判后确定罚金刑的数额。

二、危险驾驶罪的加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涉及哪些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综上所述,醉酒驾驶对车主干扰比较大,容易引发事故,如果造成他人受伤,比如小腿骨折的。在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检察院应当按照危险驾驶罪起诉。根据刑法条款,对本罪的处罚在六个月以下拘役,车主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醉驾造成小腿骨折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8****2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几级?
小腿胫骨骨折工伤是九级,因为按照与工伤等级评价的规定中,只要是骨折后还需要治疗和固定的,对后期的生活也没有特别大的影响的话就是九级,但是一旦伤情可能让后半生的生活和工作都失去正常人的功能就会依照更高的等级来确定。
10w+浏览
刑事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折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1、强制手段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腿骨折了能拘留吗
不能。拘留所收押被执行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日期折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
1、强制手段
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
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
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
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
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
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关于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措施的措施有什么
[律师回复] 1.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2.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3.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5.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7.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8.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9.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10.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11.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六十三条,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监狱法》第六十四条,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监狱法》第六十五条,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监狱法》第六十六条,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监狱法》第六十七条,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监狱法》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监狱法》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监狱法》第七十条,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监狱法》第七十一条,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监狱法》第七十二条,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监狱法》第七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打架腿骨折判刑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打架腿骨折判刑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强制措施折抵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1、强制手段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摩托车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没有造成什么会怎么处理伤害
[律师回复]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驾摩托车怎么判
1、驾摩托车被血检80以上,会被判危险驾驶罪。
2、醉酒驾车如何判断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腿骨折量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故意伤害腿骨折量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老公参加同学聚会结果喝多了,和同学打起来了还误伤了无辜人员,警察来了把他抓起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我很着急,请问大家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
《 刑事诉讼法 》关于变更、解除和撤销强制措施的基本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条文:
(1)第7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第74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第7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1653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4)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专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属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腿部骨折胫骨骨折精神赔偿多少钱
在审理涉及严重精神损害案件时,对于抚慰金的赔偿金额设定为五个级别,即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以及1万元不等;而对于一般性的精神损害案件,则将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分别是8000元、6000元、4000元及2000元。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醉驾 > 醉驾造成小腿骨折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