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和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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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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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缴费标准。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2、缴费方式。一次性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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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和方式

(一)缴费标准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方式为: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8月1日起,可优先在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由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06%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不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

(二)缴费方式

一次性代缴

建设单位要按川建造价发〔〕453号文件(定额标准)和川建造价发〔〕439号文件(定额标准),在工程概算中将建筑业社会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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