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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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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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除了要报警、通知医护人员之外,还应该尽快的通知自己参保的保险公司。2、要是事故当事人不能就赔偿的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需要督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对事故责任出具责任认定书。3、涉及到人身损害的,一般需要等待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人损情况无法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起诉。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如牵扯人身损害,需等待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一般情况下,人损情况无法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的并不绝对就是肇事者一方。首先,我们要知道对事故的处理,需要由公安交管部门做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事故承担什么责任、多少责任,这些都是要看责任认定的情况如何。有些时候,虽然是属于撞人的一方,但实际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过错,也不存在过失的情况,那么很有可能对事故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反而是由被撞的一方自己为自己的损害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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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帐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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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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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三、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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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法》虽然没有对在建工程抵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否会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是开发商加速资金流动,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工程进度的重要手段。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地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也同样需要要求开发商就所购房屋上设定的抵押解除,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购房人无需担心所购房屋被抵押,因为在押房屋是无法办理预售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在建工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抵押物所在地住建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需要谨慎购买。此回答来自推推贷平台,通过制订政府规章规范在建工程抵押的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抵押当事人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方面将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因此购房者为确保购房无风险:“抵押期间、本息归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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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应该注意的事情 1、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来选择。在选择购买什么样的二手房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只选合适的,不选贵的。总的原则是你的积蓄付过首期款后,还小有余款。 2、要了解楼盘的使用年限、开发商及物业管理的情况。有的楼盘批地时间早,而建成入伙时间较晚;有的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差,安全状况不好;有的开发商建设楼盘时使用的建材质量较差,这些情况是在选择二手房时要重点考虑的。 3、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所购买的楼盘能不能保值或者增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二手房的地理位置。要尽可能多的了解物业所在地的市政规划,将来的发展状况。 4、不要盲目高额贷款。一般原则是每个月的月供金额不要超过月收入的一半,超过这个界限,经济压力将很大,如果自己的收入不稳定,压力将更大。 5、要多次实地看楼。除了要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中介公司和选择专业素质好、负责任的经纪人外,选择购房时,一定多次、实地看房。 6、要了解产权状况,避免卷入不必要的纠纷。有的楼盘可能会因为债务问题而变买,一旦没有了解清楚,就可能造成房产被查封,还带来损失。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或男女朋友分手而处置房产,有的是因为遗产继承问题而转让房产,这些情况如果不了解清楚,就会卷入到不必要的纠纷中。 7、不要被装修迷住眼睛。有的楼盘因为质量缺陷、结构不好等情况,而用装修去掩盖。做工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睛一亮,但高明的装潢却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注意房屋的做工,尤其是厨房、洗手间、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而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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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应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1、要注意产权是否明确,以及产权人是否为房屋的出售人 2、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期限 3、房子的面积,一般依照原来产权登记为准 4、该房子内的户口是否迁出 5、房子的交接方式.产权过户后产权已经变更,但需要注意交接的时间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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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应该注意的事情 1、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来选择。在选择购买什么样的二手房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只选合适的,不选贵的。总的原则是你的积蓄付过首期款后,还小有余款。 2、要了解楼盘的使用年限、开发商及物业管理的情况。有的楼盘批地时间早,而建成入伙时间较晚;有的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差,安全状况不好;有的开发商建设楼盘时使用的建材质量较差,这些情况是在选择二手房时要重点考虑的。 3、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所购买的楼盘能不能保值或者增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二手房的地理位置。要尽可能多的了解物业所在地的市政规划,将来的发展状况。 4、不要盲目高额贷款。一般原则是每个月的月供金额不要超过月收入的一半,超过这个界限,经济压力将很大,如果自己的收入不稳定,压力将更大。 5、要多次实地看楼。除了要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中介公司和选择专业素质好、负责任的经纪人外,选择购房时,一定多次、实地看房。 6、要了解产权状况,避免卷入不必要的纠纷。有的楼盘可能会因为债务问题而变买,一旦没有了解清楚,就可能造成房产被查封,还带来损失。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或男女朋友分手而处置房产,有的是因为遗产继承问题而转让房产,这些情况如果不了解清楚,就会卷入到不必要的纠纷中。 7、不要被装修迷住眼睛。有的楼盘因为质量缺陷、结构不好等情况,而用装修去掩盖。做工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睛一亮,但高明的装潢却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注意房屋的做工,尤其是厨房、洗手间、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而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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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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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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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转移支付类型企业在采购时,持有第三方索赔作为购买价格支付给销售,在销售的商品销售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对方的债务人是不是买方,但第三方原始和买方有债务人的债权关系。2、债务重组当事人的行为通过协议或其他手段进行债务和债务的谈判,以谈判的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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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应该注意的事情 1、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来选择。在选择购买什么样的二手房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只选合适的,不选贵的。总的原则是你的积蓄付过首期款后,还小有余款。 2、要了解楼盘的使用年限、开发商及物业管理的情况。有的楼盘批地时间早,而建成入伙时间较晚;有的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差,安全状况不好;有的开发商建设楼盘时使用的建材质量较差,这些情况是在选择二手房时要重点考虑的。 3、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所购买的楼盘能不能保值或者增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二手房的地理位置。要尽可能多的了解物业所在地的市政规划,将来的发展状况。 4、不要盲目高额贷款。一般原则是每个月的月供金额不要超过月收入的一半,超过这个界限,经济压力将很大,如果自己的收入不稳定,压力将更大。 5、要多次实地看楼。除了要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中介公司和选择专业素质好、负责任的经纪人外,选择购房时,一定多次、实地看房。 6、要了解产权状况,避免卷入不必要的纠纷。有的楼盘可能会因为债务问题而变买,一旦没有了解清楚,就可能造成房产被查封,还带来损失。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或男女朋友分手而处置房产,有的是因为遗产继承问题而转让房产,这些情况如果不了解清楚,就会卷入到不必要的纠纷中。 7、不要被装修迷住眼睛。有的楼盘因为质量缺陷、结构不好等情况,而用装修去掩盖。做工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睛一亮,但高明的装潢却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注意房屋的做工,尤其是厨房、洗手间、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而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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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单要注意哪些问题,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 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扣除甲供、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多用材料费(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 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多领和少领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预算编制中,因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没能及时提供,造成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 标高计算项目和工程量的,成本控制中心结算中一定要要求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现 场实际标高,对原预算做出相应调整。同一工程,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买二手房过程中,律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目前,进入二手房交易流通市场的房源比较复杂,包括售后商品房、售后公房、私房等多种类型,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数量庞大,这对于购买二手房的广大购房者来说,真是"一头雾水"。另外,买卖双方多为个人,且素不相识,加之某些房地产中介公司操作不规范,一旦发生纠纷又推诿责任,致使购房者利益受损。因此,律师为购房者代买二手房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就是降低买受方的风险性。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对出卖方的交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代理买受方核查房产权属文件;审查合同,保证合同的公正性;保障买受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审核以下内容:  
1、出卖方是否为房屋合法产权人,产权性质,已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的;  
2、出卖方是否拥有处分房屋的权利,包括其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是否与住房单位有产权份额划分等;  
3、房屋是否已被出租、抵押、转让、赠与、出卖给他人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而使本转让行为无效;  
4、房屋是否存在欠缴房改售房价款情形,必要时取得原售房单位同意售房的书面意见;  
5、出卖方是否有欠缴物业管理、水电煤暖气等应缴费用之情形;  
6、房屋是否被查封,房屋所在地区是否将被拆迁;  
7、起草、谈判、修订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附件等;  
8、交接时,审查房屋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承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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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1、患者方面应当写出自己对医疗过程的认识,对医疗过错的认识。2、是收集有关的医疗事实材料。3、收集有关的医疗文献材料,做好鉴定准备。4、收集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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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二手房交易流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交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事项 (一)交易前 1、精心挑选诚信中介 如果交易通过中介公司完成,必须选一家资信可靠的中介公司是保证安全的前提。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范围。可选择经验丰富、诚信可靠的中介业务员办理,但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要求经纪人到场,并核对他的经纪证号。 2、审查房屋权属状况 下家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所了解。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3、了解房屋使用情况 首先,一定要确保房屋的产权证是真的,而不是伪造的。根据房屋产证,下家可以了解到房屋建筑面积大小、房屋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等内容。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查到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或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是否已设定抵押。 4、实地查看房屋质量 下家除了向房屋左邻右舍、小区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作过大修或质量问题外,还应实地查看房屋质量。是否有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检查屋内水、电、煤等设施是否完好等。 (二)交易中 1、明确中介收定性质 定金纠纷占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比例较高。若下家把定金交给中介公司,一定要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是代收,还是转交。为防止上家收了定金之后提高房屋总价,上下家要在书面的定金协议中对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这样下家就会有保障。 2、上下家当面谈合同 在达成交易意向后,上下家要对交易中应发生的税费有所了解,防止极少数业务员或中介公司借各种名目乱收费。在交易过程中,上下家不要擅自与业务员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业务员将公司业务转化为个人业务,使得上下家无法享受中介公司的担保。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上下家一定要坐下来当面谈好房价、过户时间等条款。 3、签合同注意五条款 (1)权属条款。 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 (2)房价与佣金条款。 如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 (3)房款支付条款。 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定金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首付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上下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 (4)交房条款。 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下家付清房款,上家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下家维修金结清。 (5)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是对上下家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 新版买卖合同倾向于鼓励市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由于仲裁是一审终审制,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当然,上下家也可以选择通过来解决纠纷。 (三)交易后 二手房交易结束后,上下家往往为水、电、煤的费用,户口的迁移等发生纷争。要扫除这些后遗症,上下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结清水表账单。 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因此在交房之前,下家要询问上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的已缴讫水费账单收据。 2、告知电表状况。 按电力公司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开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下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讫的电费帐单收据。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结清电话费。 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 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6、结算维修基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上家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下家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7、迁移户口。 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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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买卖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房购买流程的注意事项 1、双方到场 在申请房贷时,多数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双方证件不可少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较个人买房更多,婚后共同买房所需提供的证件要多一些,除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要提供结婚证等。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次贷综合考量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要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婚前购房需确认产权归属 对于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的准夫妻,要重视房产登记对于产权确认的重要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事项 (一)交易前 1、精心挑选诚信中介 如果交易通过中介公司完成,必须选一家资信可靠的中介公司是保证安全的前提。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范围。可选择经验丰富、诚信可靠的中介业务员办理,但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要求经纪人到场,并核对他的经纪证号。 2、审查房屋权属状况 下家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所了解。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3、了解房屋使用情况 首先,一定要确保房屋的产权证是真的,而不是伪造的。根据房屋产证,下家可以了解到房屋建筑面积大小、房屋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等内容。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查到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或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是否已设定抵押。 4、实地查看房屋质量 下家除了向房屋左邻右舍、小区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作过大修或质量问题外,还应实地查看房屋质量。是否有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检查屋内水、电、煤等设施是否完好等。 (二)交易中 1、明确中介收定性质 定金纠纷占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比例较高。若下家把定金交给中介公司,一定要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是代收,还是转交。为防止上家收了定金之后提高房屋总价,上下家要在书面的定金协议中对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这样下家就会有保障。 2、上下家当面谈合同 在达成交易意向后,上下家要对交易中应发生的税费有所了解,防止极少数业务员或中介公司借各种名目乱收费。在交易过程中,上下家不要擅自与业务员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业务员将公司业务转化为个人业务,使得上下家无法享受中介公司的担保。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上下家一定要坐下来当面谈好房价、过户时间等条款。 3、签合同注意五条款 (1)权属条款。 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 (2)房价与佣金条款。 如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 (3)房款支付条款。 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定金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首付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上下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 (4)交房条款。 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下家付清房款,上家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下家维修金结清。 (5)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是对上下家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 新版买卖合同倾向于鼓励市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由于仲裁是一审终审制,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当然,上下家也可以选择通过来解决纠纷。 (三)交易后 二手房交易结束后,上下家往往为水、电、煤的费用,户口的迁移等发生纷争。要扫除这些后遗症,上下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结清水表账单。 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因此在交房之前,下家要询问上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的已缴讫水费账单收据。 2、告知电表状况。 按电力公司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开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下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讫的电费帐单收据。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结清电话费。 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 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6、结算维修基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上家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下家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7、迁移户口。 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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