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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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受伤劳动者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不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医治。2、医治工伤而产生的费用若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劳动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需要满足规定要求。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医疗待遇要注意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协议医院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诊疗、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过认定,确认劳动者遭受工伤的,用人单位在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则相应的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否则的话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工伤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一般停工留薪期期限并不会计入工伤劳动者的医疗期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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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医疗期待遇有哪些
职工工伤医疗期待遇有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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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可以在病假期间得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根据其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另行制定。
解决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工资待遇的办法有:
1,当劳动者发生非因工负伤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用人单位应依照本省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者工龄长短支付其相应的病假期工资待遇.
2,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待遇,则劳动者可以在出院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病假期工资待遇。
3,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无过错)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费用中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支付项目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报销。未按规定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具体如下所述:
一、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授权书
2、伤者的委托书
3、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费用明细清单
4、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保证书》或提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经社保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
6、《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证明(属于机动车事故的)
7、其他相关材料。
二、职工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等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在伤情稳定后5日内应转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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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1、受伤劳动者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不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医治。2、医治工伤而产生的费用若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劳动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需要满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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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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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1、受伤劳动者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不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医治。2、医治工伤而产生的费用若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劳动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需要满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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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医疗待遇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医疗待遇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工作中如果出现工伤的情况,大多数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医疗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是有不同的工伤医疗待遇的,那么工伤医疗待遇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小编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待遇计算方式工伤待遇计算方式工伤等级鉴定1至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至6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7至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因工伤残待遇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
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
5;伤残:本人工资×2
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
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
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
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
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
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接触劳动、聘用合同时支付,其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举例北京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社平工资×1
8;六级伤残:社平工资×1
5;七级伤残:社平工资×1
2;八级伤残:社平工资×
9;九级伤残:社平工资×
6;十级伤残:社平工资×3。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社平工资×1
8;六级伤残:社平工资×1
5;七级伤残:社平工资×1
2;八级伤残:社平工资×
9;九级伤残:社平工资×
6;十级伤残:社平工资×3。
3、护理费:(按月支付)全部护理依赖:社平工资×50%大部分护理依赖:社平工资×40%部分护理依赖:社平工资×30%
二、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社平工资×6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1)配偶:本人工资×40%2)其他供养亲属:本人工资×30%3)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以上基础上增10%注意: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超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医疗待遇是根据不同的工伤情况而订的。工伤鉴定的标准也不同,大致分为1-10级的伤残等级。
l一6级伤残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l一6级伤残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问题解答如下, 下同)发生的。国家公务员中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补助按《厦门市干部保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补助80%,由参保人员垫付后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异地长期居留,补助80%、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以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由个人承担的10%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计算,且造成生活困难的,属转外就医。
(二)定期体检费用支付国家公务员每年体检一次,予以70%的补助、外出急诊就医的,累计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2%以上的部分。医疗费自付补助;2,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可供选择的体检项目和可承担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符合规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等规定的诊疗费用,补助限额为10万元,并负责体检费用结算、退休人员上述自付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8%的部分,属本市范围内就医的、财政部门负责确定体检费用标准,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三)医疗费困难补助国家公务员发生超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以上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一)医疗费自付补助1、国家公务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六级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具体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是较多的:
1、抚恤金待遇:我国大部分省市是执行民政部标准抚恤金的,就是2014年10月起的民政部新标准(底线标准)。恤金标准在沿海省市还有不同方式的增加,比如上海就有高达增加70%的增幅抚恤金,而广东、北京、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对于下岗、无业、农村等没有经济收入的残疾军人另外发放与抚恤金不下上下的优待金(一旦有了职业和养老金收入就会取消的),上海、厦门有自己的抚恤金标准标准;
2、不管任何级别的残疾军人,只要持证就可以在境内半价优惠乘坐飞机、火车和长途汽车。免费乘坐市内(含郊区)的公交地铁等交通设施。
3、风景区景点门票的优惠,只有一些著名的景点如黄山、欢乐谷、九寨沟等只有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可以免票,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只有半价优惠。
4、剧院、院门票优惠是不分级别的,残疾军人可以半价优惠。
5、医疗保障的问题对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明确国家保障的,但是各省市也有相当大的差别,比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就是全免费的门诊和住院保障。七级以下就是一般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但是对于医保自费段的费用,大部分的省市予以一年几百元的专用补贴,也有没有任何关照的,也有给与报销50-70%的(上海、北京等)。
6、大部分省市规定对于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自己允许生育二胎,小部分省市只有五级残疾军人才能生育二胎。一级残疾军人那是没有问题的。
7、至于在与企业的待遇,那么就是旧伤复发的病假作为工伤待遇,即不扣除工资和奖金。如果你乐意的可以到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去看看就知道具体的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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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待遇指什么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具体是指在住院期间所需要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的路费,因工伤需要转院治疗的,在此期间所花费的交通费,食宿费都属于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单就在工伤医疗待遇的这一块来看的话,每一起不同的工伤事故当中的医疗待遇也是千差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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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六级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具体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是较多的:
1、抚恤金待遇:我国大部分省市是执行民政部标准抚恤金的,就是2014年10月起的民政部新标准(底线标准)。恤金标准在沿海省市还有不同方式的增加,比如上海就有高达增加70%的增幅抚恤金,而广东、北京、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对于下岗、无业、农村等没有经济收入的残疾军人另外发放与抚恤金不下上下的优待金(一旦有了职业和养老金收入就会取消的),上海、厦门有自己的抚恤金标准标准;
2、不管任何级别的残疾军人,只要持证就可以在境内半价优惠乘坐飞机、火车和长途汽车。免费乘坐市内(含郊区)的公交地铁等交通设施。
3、风景区景点门票的优惠,只有一些著名的景点如黄山、欢乐谷、九寨沟等只有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可以免票,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只有半价优惠。
4、剧院、院门票优惠是不分级别的,残疾军人可以半价优惠。
5、医疗保障的问题对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明确国家保障的,但是各省市也有相当大的差别,比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就是全免费的门诊和住院保障。七级以下就是一般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但是对于医保自费段的费用,大部分的省市予以一年几百元的专用补贴,也有没有任何关照的,也有给与报销50-70%的(上海、北京等)。
6、大部分省市规定对于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自己允许生育二胎,小部分省市只有五级残疾军人才能生育二胎。一级残疾军人那是没有问题的。
7、至于在与企业的待遇,那么就是旧伤复发的病假作为工伤待遇,即不扣除工资和奖金。如果你乐意的可以到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去看看就知道具体的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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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最长两年,这个期间内职工可以享受到康复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及停职留薪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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