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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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具体有仲裁员在裁决有关案件的时候的存在受贿行为,第二就是对当事人隐瞒了关键的证据,第三是程序的违反,第四是有关证据的伪造,第五是权限的限定,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在法律程序上进行充分的准备,确保自己的利益。
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一,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一)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

(二)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隐瞒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且不为他人所掌握的证据,那么仲裁庭对事实的判断,对是非的认定和对责任的划分等等,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那么由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必定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所谓“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是指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最后结论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纠纷或争议的焦点或重要情节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这些证据也直接影响着仲裁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判断。因此,在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被撤销。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还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员应当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只有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依照职权指定。当仲裁庭的组成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则由该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证据是仲裁庭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分清是非,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界限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根据。当事人必须向仲裁庭提供真实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提供了伪造的证据,必定会影响仲裁庭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断,从而会影响仲裁裁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以伪造的证据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五)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的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

我国仲裁法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反了此条规定,并且当事人依据此仲裁协议将本不能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以此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六)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机构对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决,则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就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

仲裁的撤销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涉及的人员较多,有关部门的审核人员以及案件的主要参与者,如果其中的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出现较大的损失,但是公正司法是国家近几年强调的法制的关键,所以只要自己的维权方式没有问题,事情的处理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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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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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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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仲裁仲裁裁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但为了保证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我国仲裁法赋予人民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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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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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具备了上述情形之一,即有权向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必须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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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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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 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 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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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撤销
1、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有仲裁协议。2、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进行仲裁的。3、仲裁的具体程序或者仲裁庭的组成有违反法定程序的。4、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对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有隐瞒的。6、处理该案的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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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跟单位存在着劳动纠纷了,因为他们这几个月动不动的就克扣我的工资,关键是我也没有犯错,没有违纪,就纯属无缘无故的克扣,我就仲裁了,那个撤销劳动人事仲裁裁决怎样的?
[律师回复]  
1、何种裁决可适用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
  只有终局裁决才可适用撤销仲裁程序,而终局裁决是指下列劳动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终局裁决的救济方式。
  
(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仲裁裁决类型的认定。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4、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正本,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各一份。
  
(3)要求撤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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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书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能否申请撤销呢 调解书在送到的时候产生法律效力,在送达之前反悔都是可以开庭进行裁决的。如果已经签收了还想撤销的,就要双方协商,具有一定因素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 第51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就是签收前可以反悔,但是签收后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有下列情况还是可以撤销的。 第58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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