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工作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当遭遇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的重要依据。可不少人心里犯嘀咕,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没有期限呢?要是错过了期限会不会影响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期限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医生预计他的伤情3个月就能稳定,那么在这3个月之后,他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就可以着手准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受理与作出期限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比如小张提交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正常情况下,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60天内给出鉴定结论,如果情况复杂,最多90天也会有结果。
三、再次鉴定的期限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例如小王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不满意,他必须在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否则就只能接受原鉴定结果了。
四、复查鉴定的期限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的伤情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比如小赵在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感觉自己的伤残情况加重了,他就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后续还可能面临赔偿协商不顺利、赔偿金额计算有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工伤职工陷入更多的困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的难题,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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