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绰号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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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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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绰号是侵犯了当事人的姓名权,但如果因为起绰号造成了侵权行为,或者对其它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则显然是构成了侵犯名誉权,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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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绰号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

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一般是侵犯姓名权,在绰号对姓名人的名誉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涉及侵犯名誉权,在绰号涉及诋毁他人荣誉的情况下,还涉及侵犯荣誉权。给他人起绰号的行为,如果没有对他人名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荣誉权。但是,即使未对他人名誉产生不利影响,也构成侵犯他人姓名权。公民具有的姓名权是一种可以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

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民法典》第 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另外《民法典》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名誉权是不可侵犯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或者对侵权名誉权的判罚情况认定有错误的,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并要求重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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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规定是什么?
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三者的权利范围是不同的。侵犯名誉权主要是通过侮辱其肖像或者是声誉而达到贬损的目的,但是姓名权的话主要是指当事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并且不受到任何人的侵犯,荣誉权是获得社会良好评价的一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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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人起绰号到底是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还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要准确,谢谢!
[律师回复] 我个人认为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一般是侵犯姓名权,在绰号对姓名人的名誉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涉及侵犯名誉权,在绰号涉及诋毁他人荣誉的情况下,还涉及侵犯荣誉权。仅供参考。欢迎法学同仁批评指正。我个人认为给他人起绰号的行为,如果没有对他人名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荣誉权。但是,即使未对他人名誉产生不利影响,也构成侵犯他人姓名权。公民具有的姓名权是一种可以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附: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姓名权延伸出的“使用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自己使用、不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所谓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他人不得侵犯的权利。通常所说的名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他人对特定人的属性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外部名誉或客观名誉;二是指他人对其内在价值的感受,即内部名誉或主观名誉,亦谓名誉感。因此,民事主体有权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不丧失,而且在知悉自己的名誉处于不佳状态时,有权凭借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进这种状态,他人不得干预。
我想知道起不雅绰号有没有侵犯姓名权呢
[律师回复] 我个人认为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一般是侵犯姓名权,在绰号对姓名人的名誉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涉及侵犯名誉权,在绰号涉及诋毁他人荣誉的情况下,还涉及侵犯荣誉权。仅供参考。欢迎法学同仁批评指正。我个人认为给他人起绰号的行为,如果没有对他人名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荣誉权。但是,即使未对他人名誉产生不利影响,也构成侵犯他人姓名权。公民具有的姓名权是一种可以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附: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姓名权延伸出的“使用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自己使用、不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所谓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他人不得侵犯的权利。通常所说的名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他人对特定人的属性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外部名誉或客观名誉;二是指他人对其内在价值的感受,即内部名誉或主观名誉,亦谓名誉感。因此,民事主体有权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不丧失,而且在知悉自己的名誉处于不佳状态时,有权凭借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进这种状态,他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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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和姓名权指什么?
名誉权指的就是人格权的一种,就是属于公民或者是法人自身存在的一种价值而所拥有的合法权利;而对于姓名权就是指自己享有决定还有使用,以及改变自己姓名的一种权利,这两种权利都不容他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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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的区分标准是侵权利所享有的权利范围不同,在我国并非是所有的主体都会拥有这两种权益,对于很多的主体而言,他人若是散播诽谤等行为,虽然也会倒是此主体的形象受到损害,但是由于受到的侵害程度并不够,故此是不会侵害名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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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管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这都是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因此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
A盗用
B的姓名,向
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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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否存在姓名权名誉权?
死者是存在名誉权,但是没有姓名权。如果侵犯死者的名誉权的话,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的,比如说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法律当中规定的一种明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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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管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这都是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因此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
A盗用
B的姓名,向
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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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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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我的一个好哥们,他现在是一个作家,近段时间出了一本书,在图书出版地时候,姓名写错了,未经允许盗用姓名,名誉权上诉状范文如何书写?
[律师回复]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济南某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诉人就被反诉人起诉反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公告所管理本小区201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2、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其管理小区公共部分所得的部分公共收益2598.7元或将公共收益提存之法院;
3、要求被反诉人返还反诉人多收的车辆看管费用900元。
4、要求被反诉人维修反诉人的房屋;
5、请求判令由被反诉人承担本案相关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4年,反诉人购买了济南某某小区房屋。
被反诉人一直管理整个小区,根据《服务协议》第22条,应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收入情况。被反诉人出租物业配套公共用房,包括天津银行和农业银行使用房屋用于自助银行设施等,出租使用自动售水机、速递易等服务,出租电梯广告、荧屏广告。这些经营收入多达几万,甚至几十万,属于小区广大业主所有。
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被反诉人不仅没有将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反而将公共收益私自占有,其行为侵犯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合法收益等合法权益。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至今未成立,难以维护整个小区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应依法公开小区公共收益并抵偿物业管理费用。因此,反诉人要求被反诉人返还小区公共收益来抵偿所欠物业费用。
因被反诉人管理不善,给反诉人房屋造成的损失,要求被反诉人维修房屋,退还多收取的车辆看管费用。
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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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区别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重要权利,获得的社会客观评价,除非他人侵害的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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