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69人
专家导读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证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确实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没有参与或者是没有旁听案件的审理等条件,证明人在出庭作证时,必须向审判庭提交相应的证明自己身份证件的材料,还有就是在出庭作证时,证人是不得作伪证的。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潜意识里有接受占优势地位者观点的倾向,这种倾向无疑会影响证人作证的真实性,因为证人根据他人观点对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进行剪裁和取舍之后,该证言已不再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

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免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诱导、暗示,以及庭审气氛的影响,有必要对证人进行隔离,除了其在庭上作证期间外,其余时间不允许证人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询问证人不允许其他证人在场的理由与上述理由大致相同,即为了保证证言的可信度,避免证人在不正当的引导和压力之下改变自己的证言。

二、证人作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证人作证是需要由其出庭作证的,如果是证人拒绝参与法庭审理的,即不出庭作证的,即便是证人自己亲笔书写的证词也是不会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法庭一般是不允许书面证词的,但是如果是证人确实存在困难而不能参与法庭审判的,经由人民法院准许是可以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电话录音应留下原件内容。2、电话录音内容要有完整的信息。3、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4、谈话的语气、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5、要提供完整录音证据。6.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家庭补偿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时,家务补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要件: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此乃成立该项请求权的前提,即只有在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间才产生。对于实行法定共同财产制,或者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部分共有、部分各自所有,或者约定采用其他类型的夫妻财产制的,即使一方付出较多的义务,仍不能产生家务补偿请求权。 (2)请求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 请求方必须对家庭付出了较多义务。此为启动该请求权的实质条件,也是离婚义务补偿制度的核心。家务劳动虽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可以节约家庭开支,间接增加家庭的财富。如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离婚时一方又不能分享对方婚后所得,就是漠视家务劳动的价值,导致一方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补偿以权利义务对等为原则,只有一方付出更多的义务,才存在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付出的义务包括抚养教育子女,照料、赡养老人,支持、协助对方工作等各方面。就内容而言,既包括钱财,也包括劳动和精力。 (3)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家务补偿请求权须是离婚时由多付出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在离婚之前或之后均不能向对方提出补偿。补偿请求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如离婚时不提出补偿请求,对方可以不予补偿。离婚后,该请求权随即消灭。 (4)不考虑双方过错因素 无论另一方对于婚姻的破裂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均可要求补偿,其补偿请求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过错的,也不因此而被剥夺补偿请求权。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微信证据的完整性,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作为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借条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借条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借条中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社会公序良俗,除了借条之外,要提供已经履行出借义务的证据,这样一来,借条才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和我丈夫都是再婚的,两个人都有一个孩子,我想知道再婚家庭二胎的满足条件是什么,具体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据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参军条件必须每项都满足吗,有一条不满足行吗
[律师回复]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可能无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都明确予以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2、婚后尚未治愈。即指结婚时尚未治愈。

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作为担保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家庭成员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除按正常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家庭成员财产分割协议,若不能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证明其财产分属,则应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条件进行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2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以及第58条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可见,《公司法》将夫妻二人或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归类在标准有限责任公司中,不受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规定的调整。笔者认为这值得讨论。因为,虽然一个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与两个以上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存在重大区别,但是,如果作为同一公司的两个股东是夫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区别就基本不存在了。
原因如下:
(1)出资财产来源于同一主体。夫妻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主体是一个,即使夫妻之间有约定也不同于其他无夫妻关系的股东。如果我们把家庭财产视为非同一主体的财产,认定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公司为标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就没有理由将一个法人出资设立的公司归类为一人公司。即使在公司登记时夫妻财产被登记为不同出资人的财产,也不能实际改变出资资产来源于同一主体的客观事实。夫妻、家庭成员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与两个无夫妻关系或无家庭关系的自然人的出资是有本质区别的。
(2)公司利润归同一主体。夫妻或家庭成员的收入归夫妻共有或家庭成员共有,包括投资收入在内。这与无夫妻关系或无家庭关系的自然人从公司分取利润是截然不同的,而与公司法规定的一个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却是完全相同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
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对案件知情的,并且已经掌握相应的证据,是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届时在得到法院的批准之后,单位代表或者法人可以亲自出庭作证或以书面文件作为证词作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家庭成员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除按正常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家庭成员财产分割协议,若不能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证明其财产分属,则应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条件进行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2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以及第58条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可见,《公司法》将夫妻二人或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归类在标准有限责任公司中,不受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规定的调整。笔者认为这值得讨论。因为,虽然一个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与两个以上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存在重大区别,但是,如果作为同一公司的两个股东是夫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区别就基本不存在了。
原因如下:
(1)出资财产来源于同一主体。夫妻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主体是一个,即使夫妻之间有约定也不同于其他无夫妻关系的股东。如果我们把家庭财产视为非同一主体的财产,认定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公司为标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就没有理由将一个法人出资设立的公司归类为一人公司。即使在公司登记时夫妻财产被登记为不同出资人的财产,也不能实际改变出资资产来源于同一主体的客观事实。夫妻、家庭成员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与两个无夫妻关系或无家庭关系的自然人的出资是有本质区别的。
(2)公司利润归同一主体。夫妻或家庭成员的收入归夫妻共有或家庭成员共有,包括投资收入在内。这与无夫妻关系或无家庭关系的自然人从公司分取利润是截然不同的,而与公司法规定的一个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却是完全相同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59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表妹前段时间在出差的途中,表妹因为开车子撞到人,被公司给辞退了,我表妹申请了劳动仲裁了,撤销仲裁裁决开庭流程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撤销裁决
[律师回复]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什么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或裁或审制度是仲裁法基本制度之一,是指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时,在仲裁与审判中只能二者取其一的制度。当事人选择了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就不可以再选择诉讼;当事人若选择了诉讼就不可以同时选择仲裁。
由于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信守协议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在实质性答辩之前,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该争议仍应由仲裁解决。当然,如果当事人首次开庭前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那么就表示当事人已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就可以继续审理。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
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