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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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种:1、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
哪些作品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哪些作品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全》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可见,我国采用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也就是说,我国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不是以作品是否发表为前提的,而是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因此,作者对未发现的作品也同样是作者的创作成果。

可以说著作权的产生与作品的发表并不等同。

虽然已发表作品与未发表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二者在法仍有一定的差别。

例如依《著作权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合理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依该法第35条和第37条的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法定许可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因此,只要您的作品不在上述的范围内,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未发表,您也依法享有著作权。

三、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虽然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里就要求作品达到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对著作权的保护,有国民待遇原则、起源国待遇和第三国待遇。至于著作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存在申请,仅仅只有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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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摹作品作者仅可对其临摹品在原作基础上表现出独创性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这种论点忽视了艺术品的特殊性,以为艺术品的独创性可以象专利那样,清清楚楚地写出创新点和权利要求。
(3)临摹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应视该临摹作品对于原作品是发展、进步了,还是倒退、落后了。若属于前者,临摹者将享有通过再创作而发展了原作品的艺术性这一先进部分的著作权若属于后者,临摹作品对于原作品而言是倒退,甚至是糟粕的情况下,则不可能享有任何权利。这种观点更脱离实际。艺术品的质量水平高下是一种非常主观化的判断,怎么可能象专利那样用先进性的标准来规定。不可能所有艺术品都能雅俗共赏,在现实中,为艺术家及爱好者所欣赏而被普通人目为涂鸦的作品时有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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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制度国际化与地域性保护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类,你提的问题涉及到著作权的特征这方面的内容,著作权的国际化与地域性是不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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