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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
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不管抢救多长时间,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是不准确的。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可以先到劳动仲裁裁定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拿裁定书1年内(时效)可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为什么要规定48小时?
48小时的规定,既保障了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重症疾病死亡职工的权益,也可以防止将突发疾病无限制地扩大到工伤保险范围内。因为工伤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一样,其保障范围和水平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保障范围无限扩大,其基金就会受到冲击,最需要保障的人群就会难以得到保障。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产生就是说明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才能进行报销;而对于规定是否在什么时候算工伤这个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同时在工伤之后一定要做工作的认定,而对于在工作中因疾病受伤的,那么在认定为工伤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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