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这个条文就是关于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实行计件工资的情况下,是否要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是以劳动者是否完成了劳动定额为准,而不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准。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了8小时仍没有完成劳动定额的,即使超过部分的工作时间也不能计算加班费,但是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就完成了劳动定额的,即使没有超过8小时,在劳动定额以外的就应当计算加班费。
在实务中很多单位是以计件工资为名,实则是为了减少支付劳动者应得加班工资,单位主张实行计件工资的,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并且要举证证明本单位制定的合理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否则只能按时工资制度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在不少生产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这种情况下,员工是根据完成工作量多少领取工资的。如果其加班,完成企业规定定额后继续干活的,企业应当支付加班费,根据其计件单价,按照百分之150到300的标准确定加班费数额。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