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执行标的已经灭失了的。2、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4、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强制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哪些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

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已经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完结),并已经依法送达当事人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即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被执行人具有给付的内容。对于邮政执法而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物品即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警告、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就不具有可执行性。

(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对于邮政部门来说,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是其行政执法权的来源,如《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省、市、州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市场管理工作。因而,市、州邮政局可以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

在邮政执法活动中,被申请人应当是邮政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相对人,而不是与之关联的他人(如上级主管部门、所属分支机构等)。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人民法院管辖

须知道,行政强制执行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主要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即,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而在行政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是不允许和解的,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强制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175****4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行政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78****81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65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41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情形包括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注销,执行物灭失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等,这样的话,行政机关可以终止执行。另外,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也可以中止执行,等不利因素消失后,继续强制执行。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包括哪些
对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满,公民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诉讼或寻求国务院裁决。涉及自然资源权益受损,需先复议再诉讼。税务争议中,须先执行税务机关决定并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申请行政复议。
14浏览 2024-07-01
终结强制执行的情形
10w+浏览2024-11-06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情形包括什么?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情形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以及国务院的复议决定。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第一是就特定事项对特定人的处理。第二是就特定事项对可以确定的一群人的处理。第三是就特定事项对不特定人的处理。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形式?
1、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2、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7浏览 2024-10-10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是我国的最高,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61浏览
行政强制执行终结情形
10w+浏览2024-02-20
行政给付形势不包括哪些?
行政给付形势是不包括退休金和养老金的。行政给付形势包括了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安置;救济;社会福利等几种主要的情形。如果因为生活困难或者是自然灾害没有办法的可以申请行政给付。
10w+浏览
行政类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4浏览 2025-01-17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br/>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br/>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br/>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br/>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br/>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br/>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br/>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是我国的最高,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br/>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79浏览
政强制终结执行的情形
10w+浏览2024-10-28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等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是可以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10w+浏览
行政类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什么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39浏览 2025-01-21
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是我国的最高,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20浏览
哪种情形终结强制执行
10w+浏览2024-11-04
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包括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及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等。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
10w+浏览
行政类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包括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包括:1.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轻微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7浏览 2024-10-07
强制执行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br/>一、强制执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br/>(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br/>(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br/>(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br/>(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br/>(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br/>(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br/>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br/>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br/>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br/>(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br/>(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br/>(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br/>(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br/>(5)属于执行管辖。<br/>三、强制执行的主体
302浏览
终结强制执行的情形有
10w+浏览2024-11-20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强制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81****497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78****55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707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