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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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书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流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合同违约起诉情况,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诉讼行为,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诉讼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证据的提供上,需要由当事人提供对方违约的相关情况说明,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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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人不能引用本条主张恢复原状又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装饰装修、扩建纠纷中,经常出现出租人同时向承租人主张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情形,例如:承租人张某为所办公司经营需要,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同意,将从后者处所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张某将租赁房屋返还给李某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恢复原状导致房屋未出租的租金损失。对此,我们认为,不能直接适用本条支持李某的主张。其理由在于:
首先,从文意解释而言,本条中的“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是选择结构。也即法院只能支持上述两者之一的请求;
其次,从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情形而言,“恢复原状”针对的情形是能够通过拆除租赁房屋上的装饰装修、扩建材料,从而使房屋恢复原有用途的情形;而“赔偿损失”则是作为“恢复原状”不能时的一种替代责任承担方式。其所解决的是恢复房屋原状已无可能或出租人自行负担恢复原状费用的损失。两者的适用都是力了填补出租人房屋的损失。故不能重复适用。再次,从前后司法解释条文的体系解释而言,本条的调整对象仅针对出租人因装饰装修、扩建给房屋自身造成损失的情形,不适宜将其扩大解释为与装饰装修、扩建相关的一切损失。由此,李某的租金损失并不属于装饰装修导致的房屋损失范畴,故排除引用该条对之进行处理:

二,出租人不能主张违约金后又要求适用本条主张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现实中,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有“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建,如违反要支付若干违约金”之类的约定。当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时,出租人在请求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能会依据本条要求承租人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例如,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约定:“如乙未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则应支付甲违约金10万元。”随后,甲以乙违反该约定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依据本条请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甲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对此,我们认为,甲请求适用本条欠妥。其理由在于:
首先,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损害赔偿额的预先锁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就相当于恢复原状的替代。如果支持其违约金请求的同时,还支持其恢夏原状的请求,则可能构成双重履行,不当加重承租人负担。
其次,出租人选择请求支付违约金即意味着其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基本理论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可知,此时,甲已不能同时再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再次,即便双方事先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装饰装修、扩建造成的损失,甲也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亦知,当事人已无适用本条另行请求赔偿损失之可能。

三,出租人不得以不当得利作为适用本条请求赔偿损失的依据。从日常生活经验可知,一般而言,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扩建后,将比之前在利用房屋上取得更多收益。由此,出租人能否以自己因房屋装饰装修、扩建受损,而出租人受益为由,引用本条向承租人主张不当得利呢?例如,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房屋租赁给乙开一小吃店,合同签订后不久.乙因小吃店生意不好,遂未经甲同意进行精致装修,结果装修后生意大好,营业利润比之前高出一倍。现甲知情后,向法院主张乙之受益,是因其房屋被装修所导致,故请求乙将多出的利润作为不当得利返还。本案例中甲所主张的不当得利返还是指学理上所言之权益侵害之不当得利。按权益归属说的理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基本构成要件为:
(1)因侵害他人权益而受益。
(2)致他人受损害。
(3)无法律上原因。本
案例中,甲能否主张不当得利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乙增加的利润是否因其装饰装修行为所致。二是,该增加的利润与甲的权益是否具有同一性。这里的同一性指一方所受利益与他方通过其权益行使亦可取得的利益一致。
就第一点而言,乙增加的利润固然与其装饰装修行为有直接关联,但鉴于商业经营本身的不可预期性,很难说乙增加的利润全因装饰装修所致。就第二点而言,甲因乙的装饰装修行为确实导致了其房屋权益损害。但该权益是指甲的固有财产权益的贬损,而非通过装饰装修而产生的房屋增值,更非将该装饰装修房屋用于营业所能产生的利润。事实上,甲在将房屋出租给乙后,已无通过装饰装修进行营业的自主权。换言之,乙因装饰装修取得的营业利润与甲方在装饰装修孛的权益损失井无一致性。从以上两点可知,出租人一般不能以承租人因装饰装修侵害其权益为由主张以不当得利作为适用本条请求赔偿损失的依据。三、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扩建形成的装饰装修物、扩建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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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代理合同的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租赁代理合同的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委托代理事项
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
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4)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
房地产经纪人最担心的莫过于合同履行将结束时被委托人抛弃,由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发生交易行为。对此,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委托的事项因某种原因未成功,但在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交易成功,也视为本代理范围,一并收取佣金。这样约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下家跳开房地产经纪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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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租赁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此房年租为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壹次。
3.下次租金应提前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交纳。
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活动。
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交房时,水表数,电表数。
10.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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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凭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提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 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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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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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使用比较高的一种合同,只要是进行房屋的出租,那么就需要用到。不过,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讲,你是否想过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了哪些呢大家不要小看其中的每一条款,都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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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必备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
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写清租赁期限的意义是: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共有房屋的修缮应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负责,合理分担修缮费用,不得互相推诿。承租人应协助出租人检查、修缮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与承租人协商,由承租人垫款修缮;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经所在地房管部门勘察,确需修缮的,可由承租人代修。修房的垫款和代修的费用,可以抵扣房屋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下列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我朋友买了房子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现在要去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诉讼状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 ×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08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08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08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这就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诉讼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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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书包括哪些内容?
很多人对承租房屋租赁情况存在疑惑,为此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对房屋出租情况进行说明,形成固定规范,解决双方以后不必要的纠葛,为此合同法对租赁合同进行了确定,主要包括承租方、出租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租赁期限、房屋修缮与维护、其他费用说明等内容。接下来本文将对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书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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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房屋租赁协议书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协议书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此房年租为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壹次。
3.下次租金应提前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交纳。
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活动。
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交房时,水表数,电表数。
10.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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