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工资的认定前提是加班事实,如果加班事实得以确认,则下一个步骤就是确定加班工资是否已经按照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因此,如果主张的加班工资得以确认,则劳动者要承担两个举证责任:一个是加班事实的认定;另外一个是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
如果劳动者想主张加班工资,每次加班建议与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确认,保存好相关记录。当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比如用人单位的自认、试听资料、短信记录或电子邮件、打卡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二、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三、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劳动者在单位加班干活,如果单位拖欠加班工资,劳动者去申请仲裁的话,需要对加班工资进行认定,劳动者属于举证的一方,其应当证实有加班的事实,及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加班事实可以用监控记录、单位通知及其它劳动者证言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