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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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一并情况下不用给赔偿,员工请假即便单位没有批准,也不能擅自旷工,如果旷工天数过长,单位可以根据其规章制度将员工辞退,这种情况是员工违反单位制度。作为员工,请假要确保有合理的事由。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未经准假强行休假,可视作旷工。在用人单位的制度中肯定都会有员工无故旷工的惩罚措施。连续旷工三天可辞退、年累计旷工五天辞退这类条款劳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一项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要看用人单位对于旷工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送达为劳动者知悉。若该制度已经在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也在上述文件中签字确认,那么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支付经济赔偿的。

二、旷工辞退员工辞退程序是怎样的?

1、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定,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重要依据。

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规定的客观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3、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员工请假未果,旷工不去单位工作,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认定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将其辞退不会涉及赔偿问题,结清工资就行。作为员工,如果请假合理,比较产假病假等,单位不批准的,其可以去劳动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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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不批准,算旷工吗?
[律师回复] 对于事假不批准,算旷工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劳动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当天的工资,但是不能克扣劳动工资;劳动者请病假的,如果劳动者有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
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
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
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
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
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
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3、病假期间待遇:
根据劳动法: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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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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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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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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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
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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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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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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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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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年假不批算旷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开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职工有病休和享受病假待遇的权利。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法律依据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开除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开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职工有病休和享受病假待遇的权利。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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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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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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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请假不批是否算旷工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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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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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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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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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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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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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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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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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属于旷工了。扩展资料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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