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准假强行休假,可视作旷工。在用人单位的制度中肯定都会有员工无故旷工的惩罚措施。连续旷工三天可辞退、年累计旷工五天辞退这类条款劳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一项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要看用人单位对于旷工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送达为劳动者知悉。若该制度已经在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也在上述文件中签字确认,那么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支付经济赔偿的。
二、旷工辞退员工辞退程序是怎样的?
1、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定,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重要依据。
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规定的客观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3、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员工请假未果,旷工不去单位工作,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认定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将其辞退不会涉及赔偿问题,结清工资就行。作为员工,如果请假合理,比较产假病假等,单位不批准的,其可以去劳动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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