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三期期间不得以非过失过裁员来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对违法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员工在三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其中就包括女职工三期的顺延。因合同到期属于客观情形,且三期属于合同到期顺延的法定情形,因此只要女职工在合同期内怀孕的,即符合到期顺延的规定,即便女职工因不知情已经离职的,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三期届满。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女员工有特殊的保护,规定在三期阶段不可以将女员工辞退,如果强制辞退,公司要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按照女员工入职的年限计算赔偿金。当然,女员工因为工作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者违法犯罪被拘留的,公司可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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