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的一天,王XX带着忐忑与决心走进法院,她的身后是杨慧律师坚定的身影,这一场景开启了一场聚焦家庭暴力问题的离婚诉讼。王XX与李XX在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婚姻生活并非如她所期待,李XX性格暴躁且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她实施殴打、辱骂。
杨慧律师自2012年开始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彼时她在民事、刑事等多个领域努力探索,积累着不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经验。在处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她展现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她办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在审查和起草合同方面经验丰富,能精准识别企业经营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点;在刑事案件中,也凭借细致的证据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就这样,她在不同类型案件的磨砺下,不断成长。
2025年3月,一次激烈冲突后王XX选择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向李XX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此后李XX并没有实质改变。王XX在绝望中决定通过法律来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她找到了杨慧律师寻求帮助。杨慧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她深知家庭暴力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仔细梳理了王XX提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公安机关的《家庭暴力告诫书》等证据。在分析案件时,杨慧律师明确了两个关键争议焦点:一是李XX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二是王XX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在法庭上,杨慧律师凭借对婚姻家庭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精准解读,向法官详细阐述了李XX的行为性质。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李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且经公安机关告诫后仍未改正,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杨慧律师又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强调李XX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属于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更为适宜。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杨慧律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阐述王XX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杨慧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李XX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应准予王XX的离婚诉请;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同时,判决李XX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这一案件不仅帮助王XX摆脱了痛苦的婚姻,更通过法律判决明确了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且施暴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可能面临不利推定,体现了法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及对弱势家庭成员权益的保护。
2019年底,杨慧律师合伙创设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这是她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新的平台上,她将业务重点进一步拓展。她不仅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善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还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她为多家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审查和起草合同,帮助企业规范运营,规避法律风险。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截止目前,杨慧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的案件达800余件,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始终秉持着“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面对复杂的企业法律事务,还是为弱势群体维权,都以专业和责任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杨慧律师将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坚定信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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