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两高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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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两高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只要构成犯罪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情况特别严重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对于滥用职权的一般最高可这十年。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两高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两高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和舞弊的,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综合上面所说的 ,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这两者都是属于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而让他人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对于此行为只要构成犯罪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而对于处罚的量刑标准就会按照损失的大小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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