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证明抵押贷款是否一定需要?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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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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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嘱证明抵押贷款不是一定需要,遗嘱证明只需要由见证人员来见证就可以了,而关于见证人员的条件,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且能够懂得遗嘱的内容和所有的文字,并且与继承人员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遗嘱证明抵押贷款是否一定需要?

一、遗嘱证明抵押贷款是否一定需要?

遗嘱证明抵押贷款不是一定需要,只需要由见证人证明,有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自书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在当代社会,现在一个遗嘱要想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效力问题的话,那么,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关于继承法当中的规定就可以了。并不是像生活当中所说的那样,需要有一些贷款抵押等等。只要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员予以见证,能够表示是真实意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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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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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遗嘱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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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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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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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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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向法院起诉怎样推翻公证遗嘱.要求遗嘱无效.提出你的论点论据.实际上.凡是公证过的遗嘱.都是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公证处给你爸办公证前,会验证需要公证的财产的合法性.就是说.公证处已经认为,你爸的财产是合法的.你的观点是,不能白白送人.是这样子.公民有处置财产的权力.是民法范畴.说白了,就是,如何处置财产是公民的私事,法律精神尊重公民的权益.你可以看下继承法.里面说得很清楚了,
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办理.就是说,要分家产.如果你们有立遗嘱,按你们意愿办,如果没有.按国家法律条例来给你们办.免得大家有纠纷.是这个意思.所以,你觉得白白送人了.我基本上觉得没办法,因为是遗嘱上写的,关键还是公证过的遗嘱.
2.公积金也属于继承的遗产.也按照继承法.看遗嘱里有没有说明.如果没有说明.那将会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由你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爸的子女,配偶,父母),这笔钱我觉得是这样.单位领导应该要看继承公证书,或者遗嘱.看到底归说,或者说由谁和谁分配.至于那笔4万元借款.那是后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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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有遗嘱.遗嘱里面没有说给你.那就不需要你到场了.手续是到当地房管所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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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房屋、院落两处: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趁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____自愿将上述房屋中,自我丈夫处所继承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______人共同继承。
2、立遗嘱人_____自愿在上述房屋中,除去自本人丈夫处所继承部分,属于本人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单独一人继承。
本遗嘱一式__份,由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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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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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房产继承的遗嘱的相关范围,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希望能对您书写遗嘱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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