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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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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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执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工商行政部门审查、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税务登记等,对于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也是需要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处理的。
执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一、执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涉及到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况,可以认定为财产的转移情况,是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在规定的投票数量的表决通过后才可以执行,由于股权发生变化,导致股权占比也存在更改的情况,还需要报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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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师老杜
来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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