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合同没签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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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图书出版合同没签肯定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有合同双方才会存在有法律的效益,但如果双方是适用的口头协议,只要另一方有合法的证据,同样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图书出版合同没签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一、图书出版合同没签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合同没有进行签订是很难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进行民事活动(如买卖、定作等)发生的法律关系,可适用《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合同的形式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表现形式,属于合同的形式要件,其作用在于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认定当事人履约情况的客观根据。

二、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签订合同使用口头和书面形式。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民法典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主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订合同是双方在协商了之后必须要做的事情,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是很难保护到各自的利益,只有依法的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方式,那么在合作中双方才会有约束力,从而更有力的达到双赢的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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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和自己单位的同事一起撰写了一本图书,现在想要出版发行,但是由于是共同创作,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图书出版合同共同出版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订立合同双方:
  出版者:____,以下简称甲方;
  著(译)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承担乙方书稿的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版乙方书稿《_____》并享有该书稿的专有出版权,其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形式出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再续订。
  第二条 本书稿是乙方本人的智力成果(或受他人委托的智力成果),如发生抄袭和侵犯他人版权情况,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本书稿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出版单位另行出版。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四条 本书稿的字数和插图(照片)___.
  第五条 本书稿的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__元,并按规定付印数稿酬。书出版后 ,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
  第六条 本书定于____年__月底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甲方应预支给乙方30%以内的基本稿酬。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不能出版,甲方应支付给乙方30%的基本稿酬。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出书,付给乙方50%~70%的稿酬。遇有这两种情况,都应在__天内将原稿退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对原稿负责,原则上不给乙方看清样。如乙方要求看清样,只能作个别文字改动,如因改动过多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延长出书时间,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书出版后,赠乙方样书20册,乙方可按定价的70%购书100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乙方样书2册。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乙方许可,甲方有权允许第三者转载、选编、改编、翻译、录音播放和摄制影片等,甲方应将所得报酬的70%转给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合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出版管理机关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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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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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要怎么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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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图书出版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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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誉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五条 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第九条约定报酬标准的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______%交付对方。
  第七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八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____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___%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元/每千字×于字十印数×基本稿酬___%___或
  
(二)一次性付酬:___元___或
  
(三)版税:___元(图书定价)×___%(版税率)×销售数(印数)如*①。最低印数为____册。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___元)其余部分子出版后___日付清。
  第十一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报酬的___%。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条约定报酬的___%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___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___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______
  ①注:带*的为选择性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日内按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核查图书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___%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 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应于___日内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___元;如有遗失,赔偿___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_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并以___折价售予甲方图书册,每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___册。
  第十八条 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乙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___%交付甲方。)※
  第十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___著作权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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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样的图片是受到版权保护标识?
[律师回复] 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作者就拥有该作品的版权了。只是没有在版权局登记,没有作品登记证书版权登记可以找代理机构办理或自己亲自去身份证住址上的省版权局办理所需文件资料有: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单位开具的证明等);如果是合作创作或者委托创作,还应该提供合作作者的委托书或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供代理人委托书,如果已经签定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的,还应提供该合同。还应填写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交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版权保护标识是(圆圈加C)符号。有版权标识的作品表明受版权保护。但是没有版权标识的作品不一定表明不受版权保护。我国作品版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愿产生,作品注册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所以无版权标识的作品仍然受版权保护。参考法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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