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算工伤医疗费还能申请医保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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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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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意外事故不算工伤并且也没有实际侵权人的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如果意外事故当中有侵权人,比如上下班当中的交通事故经认定以后不是工伤,那如果对方负主要责任的话,《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医疗保险是不报销的。
如果不算工伤医疗费还能申请医保吗

一、如果不算工伤医疗费还能申请医保吗?

如果不是工伤,没有侵权人或者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医保报销分门诊和住院两类: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此可见,不算工伤也不一定就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了,在实际侵权人已经赔偿了医疗费的情况下,社保机构就不再另行报销医疗费。在意外事故没有任何侵权人的情况下,虽然医疗费可以报销,但大多其他的财产损失都得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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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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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若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则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
(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的执行。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同法院的裁判书一样,当事人必须履行。当败诉方在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能体现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在保证实现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顺利发展。
2、医疗纠纷仲裁要注意什么
仲裁须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注意的事项:
(1)双方同意提交仲裁的协议;
(2)就医的凭证,如病历本、出院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3)对医院拒绝提供相关其他材料的,可申请仲裁保全证据。
(4)可申请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的鉴定来确定医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3、医疗纠纷仲裁的前提条件:
根据《办法》的上述规定,医患双方要申请仲载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提交仲裁院仲裁。协议可以是事前约定,如医院在手术前的一些告知书或医疗合同中约定争议的处理方式,也可以是事后约定,如发生纠纷后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时,调解员可指引医患共同选择仲裁院。
4、医疗纠纷仲裁相对于诉讼的优势:
一是仲裁案件的立案不受地域的限制,不像法律诉讼那样必须由医疗机构所属地的法院受理。
二是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而诉讼是二审终审制,因此能更迅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医疗事故首次申请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医疗事故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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