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结婚彩礼钱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双方结婚的目的赠与,应该是赠与女方,归女方所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女方不予以返还。如果女方将彩礼钱在双方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该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双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同时第2点、第3点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经济条件不好,向亲朋好友借钱去支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已经给予的彩礼,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比如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且都没有共同生活过的,此时男方因为彩礼的支付存在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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