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二、劳动合同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后有赔偿吗?
一般来说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44条),用人单位无须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用人单位继续用人,应视为重新用人,如果从重新用人开始超过一个月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至一年应支付双倍工资,一年届满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不叫赔偿金,因为在劳动合同中还专门有不属于这种类型的其他赔偿的有关赔偿金的规定。哺乳期的长短与上述期限无关,期限是否达到一个月、一年是法定条件,不问是否哺乳期。
三、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劳动者可在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在15日内既不起诉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举报投诉。县级劳动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在单位工作需要交纳社保,其中包括五种保险类型,如果劳动合同丢失了,很多人认为就不可以交纳社保了,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其他的也可以证明,如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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