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就有这样一起劳动关系确认及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原告从2018年3月入职某乐器公司,负责销售、招投标等工作。然而,用人单位长期都没有和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只是按月通过线上渠道发放基本工资和提成。当双方终止用工后,原告先进行了仲裁,但仲裁结果是不予受理,于是原告只能将此事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获得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离职经济补偿金。而被告却坚称双方是合作分成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面对这样的情况,原告委托了程理想等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时,原被告都到庭了。庭审中,程理想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整理了工资转账明细、工作相关记录等证据,从用工管理、劳动内容、薪资按月发放等多个方面来论证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且针对时效、离职原因等有争议的点,程律师也逐项进行了举证质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在2018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判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18225元,虽然驳回了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裁判理由是原告受被告用工管理、从事公司主营业务、还能定期领取报酬,所以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不过双倍工资诉求超出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所以法院不予支持;又因为没有单方辞退的证据,所以按协商解除来核算经济补偿。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出程理想律师做事非常严谨细致。他没有放过工资转账明细、工作相关记录这些看似平常但却关键的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整理和分析,有力地论证了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且,面对时效和离职原因等争议点,他也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他就像劳动者权益的守护者,在复杂的劳动纠纷案件中,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劳动者保驾护航,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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