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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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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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羁押措施之后,案件需要进行移送,此时就需要开具换押证明。开具关押证明,那么从法律规定当中来进行考虑这个案件就不再属于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
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

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

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

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完毕之后,那么他是需要变更强制性措施,因无为采取了羁押的措施,是在规定的时间当中,必须要予以释放或者是进行换押,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就需要提出申请,然后开具换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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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何时办理换押?
公安机关应当在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后办理换押程序,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提出批捕申请后,就应当将有关案件准备提交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这时应当根据抵押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来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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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扣押手机的手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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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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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报捕是否需要换押
公安机关报捕以后并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换押,因为公安机关只是提请批捕,并不能确定人民检察院是否会一定批捕,即便人民检察院已经批捕了,之后的工作还是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的,所以在这个阶段没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换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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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换押证如何书写?
检察机关需要在换押证上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逮捕的具体期限以及换押的原因和期限。当犯罪分子做出了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审理和处罚,那么在被审理的过程中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的,同时在审理的不同阶段也是会做出换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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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扣押的手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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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已换押公安机关还可以见吗?
犯人已换押一般公安机关就不可以再进行见面的,但具体的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在遇到案件的材料不齐全、证据不足够,那么对于案件就会进行退侦,从而还是需要见到犯人进行再次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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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OS机押金银联不退换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途径:将房东至人民,有押金条就行。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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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换押证接收机关是谁?
换押证接收机关是看守所,公安机关办案等刑事侦查结束后,应当将案件和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这个时候就涉及换押手续,看守所凭借换押证办手续,这样做可以让看守所知道案件的进展程度。换押证办好后只能用一次,下次用的时候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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