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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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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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诉案件也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害人或其是当事人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利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提起诉讼后也是需要将刑事自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据资料一并提交至法院。
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一、自诉案件向人民法起诉吗?

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 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 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 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 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 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二、刑事自诉案件怎么起诉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诉讼代理人通常是指律师

2、确定起诉的法院。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准备起诉材料。刑事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②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③具体的诉讼请求;

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2)身份证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被害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如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受理了自诉状后也是会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然后将是否立案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当事人,对于缺乏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也是会要求自诉人进行撤诉或者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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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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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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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然侮辱、诽谤的案件(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②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
③虐待家庭成员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
④侵占他人委托保管财物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①故意伤害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③侵犯通讯自由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④重婚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⑤遗弃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刑法分则
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⑦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刑法分则
第三章
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⑧属于刑法分则
第四章、
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于这八类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的,人民应该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对上述八类案件,如果犯罪轻微,被害人能够向人民提供证明被告人对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的,以自诉方式直接向人民。(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立案侦查或者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或者作出不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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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家庭成员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他人委托保管财物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故意伤害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讯自由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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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重婚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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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民间借贷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向民间借贷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于民间的借贷行为愈发普遍,而且宏观经济形式的变化,也使得借贷双方从亲友、熟人扩大到一些以放贷为业的投资公司、高利贷经营者,这一系列的变化导致民间借贷的事实真伪难辨,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合法性也遭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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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向哪个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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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在1998年向我借去人民币20000元,无利息。2001年7月我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起诉并得到判决,限其判决后十五日内付清。但对方未执行。2001年8月我申请了一次强制执行,并办理了债务执行权证书。2017年11月,我再次向天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未申请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为,能不能得到执行我不知道,无法计算期间的计息日期。这个日期要等执行完毕才会知道的。执行前,我问过执行庭的主办法官:有没有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不是需要现在提出申请还是以后提?回说:判决书上没有利息。请问律师:判决书上没有判决利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到底有没有?现在是不是可以提?因为,我是申请了债权证书的。这么多年如果没有利息,哪要债权证书干嘛用呢?现在的本金已经执行完毕,是不是需要重新提起诉讼?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没有时效规定呢?
[律师回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还要看具体情况来断定,建议找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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