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残疾赔偿金浙江省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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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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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浙江省标准,一级残疾赔偿金分为两个档次,城镇居民赔偿944600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是457000元,由此可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差价较大。浙江省居民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如果评定一级伤残,根据当地居民人均年收入的20倍计算。
一级残疾赔偿金浙江省标准是多少?

一、一级残疾赔偿金浙江省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0元;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2850元,如果是一级伤残,城镇居民赔偿是944600元,农村居民是457000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申请伤残鉴定的手续是怎样的?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三、交通事故受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浙江省居民遇到人身意外事故,比如车祸等,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是一级伤残最严重,其标准是当地居民年收入的二十倍,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一级伤残赔偿是944600元,农村居民则可以拿到45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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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浙江省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式根据伤残等级、人均纯收人等因素综合确定的。一般来讲,对受伤者的残疾赔偿金是与伤残程度和受伤者的年龄挂钩的,与此同时,对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与对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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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耳聋残疾补贴政策2020浙江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三级耳聋残疾补贴政策2020浙江省问题解答如下,
一、城市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号)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二、粮油供应帮困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供应帮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发226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三、农村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5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四、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京教财14号)
“烈士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京政办发94号)
“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以上,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六、公有住房租金减免
《北京市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京政发7号)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七、城镇廉租住房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住字1005号)
“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家庭,这些特殊对象家庭也可选择租金补贴。”
八、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管字125号)
“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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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在浙江省内,若因他人侵权造成十级伤残,可依法申请赔偿,含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工伤导致的十级伤残,员工可获得七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还可能涉及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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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西人,然后我去浙江工作,在浙江已经工作了十年,我的工作工资比较高,但是危险系数也比较高,然后有一次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一只手断了,我想申请赔偿金,浙江省2019年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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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浙江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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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在浙江打工受伤,但是我只是在浙江打工的,不是浙江的户口,然后现在我被经过鉴定是九级伤残,我想申请一个浙江省的残疾赔偿金,浙江省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
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
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
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
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
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
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其中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法民一明传[2009]14号)《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和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和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对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对丧葬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标准。
涉及伤亡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付,请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商当地人民法院确定。有关普通适用型残疾辅助器具费,请向浙江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咨询,电话0571-88841896。
残疾等级(赔偿指数) 2019年度残疾赔偿金 2018年度残疾赔偿金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十级(10%) 54604 111148 49912 102522
九级(20%) 109208 222296 99824 205044
八级(30%) 163812 333444 149736 307566
七级(40%) 218416 444592 199648 410088
六级(50%) 273020 555740 249560 512610
五级(60%) 327624 666888 299472 615132
四级(70%) 382228 778036 349384 717654
三级(80%) 436832 889184 399296 820176
二级(90%) 491436 1000332 449208 922698
一级(100%) 546040 1111480 499120 1025220
死亡(100%) 546040 1111480 499120 1025220
计算方法为: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相关数据:
2019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即2018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55574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34598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7302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19707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66432元
6、住院伙食补食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 人/天:150元
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即2017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51261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31924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4956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18093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61099元
6、住院伙食补食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 人/天:150元
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即2016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7237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30068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2866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17359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6385元
6、住院伙食补食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 人/天: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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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多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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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多少门规章规定能上多少,浙江省台州市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多少门规章规定能赔偿多少,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
[律师回复] 64元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
1,根据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报销医疗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各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赔偿是
1、
2、
3、4项相加: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977.58(44)23820,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本人工资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
2,月平均为2977.58元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731元
1、医疗待遇.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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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7级伤残赔付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八级工伤包括以下费用:

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四、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五、注意如果单位没有买保险,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浙江省八级伤残能赔到多少钱?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二、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三、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原单位负责。 四、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当地标准发放。 五、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工伤为11个月供本人工资。如果选择辞职不干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数额也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级伤残,在浙江省能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二、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三、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原单位负责。 四、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当地标准发放。 五、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工伤为11个月供本人工资。如果选择辞职不干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数额也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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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职工因职业行为导致身体残疾,经鉴定达到九级标准,可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具体金额视境遇而定,若月工资为三千元,则累计补偿二万七千元。该福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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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八级伤残,浙江省能够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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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八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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