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权和姓名权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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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身份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法律概念不一样,具体的说,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有身份权,因为身份权包括荣誉权,发明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而公民从出生以后就享有姓名权,包括对姓名的使用和变更,姓名权属于人格权。
身份权和姓名权区别是什么

一、身份权和姓名权区别是什么?

身份权和姓名权区别是概念不一样。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二、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三、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身份权和姓名权属于民事权利,但相较于姓名权身份权比较特殊,类似于身份权当中的荣誉权,荣誉是要靠个人去争取的,侵犯姓名权一般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而侵犯身份权,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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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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