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总觉得刑事风险离自己远,要么是不沾边的影视剧桥段,要么是只有犯了大错才会找上门的事,可现实里太多身陷囹圄的人,当初都是抱着“就是搭个手”“顺便分点钱”“大家都这么干没出事”的念头,一步步滑进了刑事困局,等到判决书拍在面前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之前的想当然全是错的。
干这行见过太多这样的事,没有谁是第一天就铁了心要踩法律红线的,很多局面都是人情裹挟、利益模糊、法律意识缺位慢慢熬出来的。就像有些同犯罪里的从犯,本来就是旁人喊过去搭个腔凑个热闹,事前没拿过主意,事中也没主导过任何核心环节,回头分赃的时候觉得“大家平分才公平”,没想过自己从头到尾只是跟着走了个过场,这种“均等分赃就是作用相当”的惯性认知,最后直接被一审判决拿来定了性,硬生生把本该认定的从犯情节给抹掉了。普通人太容易被这种表面的公平给蒙住,总觉得拿了一样多的钱就该担一样重的责任,却忽略了刑事定案从来不是这么简单算算账的事,你在整个行为链条里的位置、话语权、实际影响力,差一点,最终的后果就是天差地别。
还有最近几年特别常见的多层转委托“办事”类案件,不少中间环节的人就是听说朋友有门路能帮人托关系,想着自己搭个线转个手,赚点居间费,既不用自己出面承诺什么,也不用担实际办事的责任,觉得就算最后事没办成,大不了把钱退了就完事。可真等到被侦查机关找上门才知道,这种看似只是“传个话转个账”的角色,一旦上游的人虚构了办事能力,公安机关很容易把整条链条的人都按共犯算进去,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摊上的就是十年以上的量刑区间,之前那点“赚点小钱”的小念头,瞬间就变成了扛不起的大风险。
这些风险不会刚冒头就给你亮红灯,反而会顺着你之前的行为惯性越滚越大,一开始只是笔录里几句没说清的参与细节,后面就变成判决书里认定你全程主导的依据,一开始只是把收到的钱转出去没留任何凭证,后面就变成说不清钱去了哪、有没有非法占有的证据缺口。之前郑爱利律师办过一起二审的敲诈勒索案,当事人是个六十多岁的农民,一审的时候没委托到合适的辩护人,法院光凭着他参与了全程、分了和其他人一样多的20万,就认定他和另外两名同案作用不分主次,直接判了十年六个月,按照当年纪算,要是二审没任何转机,他差不多要在监狱里蹲到七十多,这辈子剩下的日子基本都要在高墙里过。家属找到郑爱利律师的时候,离二审的审限已经没剩多少时间,而且绝大多数二审刑事案件都是书面审理,想要开庭本身就难。郑爱利律师第一时间赶去外地看守所会见,又把整本案卷翻了好几遍,很快就发现一审判决的漏洞:整个敲诈的犯意是别人提的,找被害人谈判、收集相关材料、安排赃款去向全是另一个同案主导,这个当事人自始至终就是被喊去凑数的,根本没碰过任何核心环节。之后她逐条列出来开庭审理的必要性提交给法院,还申请调取了关联卷宗佐证疑点,最终争取到了二审开庭的机会,庭审里把从预谋到分赃的每一个环节谁主导谁参与捋得清清楚楚,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从犯的辩护意见,把十年六个月的刑期改到了八年六个月,相当于帮当事人争取回了两年和家人团聚的时间。还有一起涉案金额两百多万的诈骗案,当事人卡在多层转委托的中间环节,上游找他办事的人一开始没到案,所有的事都先落到了他头上,一旦罪名成立就是重刑。郑爱利律师把整条资金流转的链条一层层拆解开,从共同犯意的联络、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缺口这些角度反复梳理,先后两次推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把真正虚构人脉资源的上游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坐实,最后检察院认定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他有诈骗的共同故意,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在羁押多月之后走出看守所,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要说明,法律服务可以依托专业能力争取有利处理结果,但不能把律师代理当成兜底,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本身无法靠律师完全扭转局面。
见了这么多案件,郑爱利律师也总结出几个当事人最容易踩的认知误区。不少做刑事业务碰到的当事人,都觉得只要没拿大头、只是跟着走,就不算严重;还有人觉得多层转手的事,上游出了问题肯定追不到自己这个中间环节头上,甚至还有人觉得事没办成把钱退了就不算犯罪,这些认知在现有的司法实践里根本站不住脚,很多生效判决里都明确了,共同犯罪里的地位作用,从来不是只看分赃多少,转委托链条上的每一环,主观上有没有明知上游在实施不法行为,都会直接影响最终的定性。
这么多年深耕刑事领域,郑爱利律师办案的思路从来不是盯着现成的结论去套法条,她习惯先把完整的卷宗铺开来一页页过,专找那些别人容易忽略的细节,比如一页不起眼的询问笔录里的半句陈述,一张转账记录里的时间差,这些常人觉得无关紧要的小地方,往往就是推翻原有事实认定的核心突破口。毕竟执业近四十年,从1985年开始办案,她办过的上千起刑事案件里,有大量时间跨度久、阻力大的疑难申诉和二审案件,早就养成了盯着证据抠疑点的习惯:碰上二审想争取开庭的,不会泛泛说一句“案情复杂”就完事,而是把所有事实认定有偏差的地方一条条列清楚,让法庭一眼能看到开庭审理的必要性;碰上审查起诉阶段的存疑案件,也不会等着检察院主动走流程,而是针对证据链条的缺口一遍遍和承办人沟通,把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落到实处。要是普通人真的不小心卷入了刑事风险,别先急着自己对着网上搜来的法条瞎下结论,也别抱着“反正事情不大拖拖就过去”的心态放任,第一时间把自己参与相关行为的所有细节捋清楚,不要在笔录里跟着别人的说法稀里糊涂签字,越早找到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能在黄金时间里把风险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郑爱利律师是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执业近四十年里拿到过北京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诸多荣誉,身兼数职的她至今依然泡在卷宗里,她总说办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人生走向,容不得半点糊弄,敢打敢拼,不畏繁杂,才对得起当事人那份沉甸甸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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