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杨慧辉律师
杨慧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主办律师
专家导读 农村民房是牵扯财产分割的情况有,双方婚前出资修建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财产分割时另一方应当做出经济补偿,婚后出资修建的房屋,一方按揭的,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对一方还贷部分应当做出补偿。

{ArticleTitle}

一、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农村房屋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出资修建,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后出资修建的房产,一方按揭付款,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

3、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一部分,借款部分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

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5、关于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农村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的介绍了,农村房屋的产权分配不像购房一样有一些票据可以作为依据,但同样也存在多种出资借款的情况,具体的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好石榴有票据可以作为分割时的有效凭证。

6、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农村房屋是农民重要的生活资料,在农村往往成为离婚当事人财产分割中争议的主要问题。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有别于城市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在处理涉及农村房屋的分割,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二、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是不同的。

农村房屋只有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才能由离婚当事人进行分割。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因为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份额,而我国婚姻法又未引入第三人制度,其他权利人不能参加诉讼,主张权利,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问题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之当事人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审理。这种情况下,农村房屋的分割应另案处理或中止诉讼。

综上所述,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进行分割,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应当按家庭成员分割的份额确定,对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可另案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买卖不牵扯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产买卖纠纷处理方式因案件情况而异,主要包括: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买卖,若无欺骗或公平缺失,合同有效;出售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若获批准,合同有效;出售给本乡镇外人员且未获批准,若合同未执行或购房者未入住,合同无效;出售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且未获批准,但合同已执行完毕,购房者已入住,合同无效时需综合考虑双方利益和过错责任确定赔偿方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贷款拉黑牵扯子女吗
没有影响。父母贷款还不上,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被银行起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有影响的,其他方面没有影响。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贷款拉黑牵扯子女吗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贷款拉黑牵扯子女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我想咨询下我朋友在办离婚,但是牵扯到公司的分割问题,法院查出来有一方的账目有问题,现在我朋友电话被监听,具体事情不太清楚,请问什么情况下会被法院监听?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男方不育女方提出离婚牵扯到财产问题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帮信罪会牵扯老婆吗
“帮信罪”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除非嫌疑人或其配偶实际参与,否则不直接影响其权益。法律责任独立,仅影响当事人。但夫妇若共同犯罪或配偶知情协助掩盖,可能涉嫌洗钱等罪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男方不育女方提出离婚牵扯到财产问题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男方不育女方提出离婚牵扯到财产问题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帮信罪会牵扯老婆吗
“帮信罪”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除非嫌疑人或其配偶实际参与,否则不直接影响其权益。法律责任独立,仅影响当事人。但夫妇若共同犯罪或配偶知情协助掩盖,可能涉嫌洗钱等罪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个诈骗罪牵扯多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在两个月内侦查,如果证据足够,就会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检察院审查阶段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所以前后加起来,结案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以上所讲仅为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诈骗案件。
如果是团体诈骗案,因为这类案件存在诈骗集团人数众多、被害人多、涉案区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所以一般来说,公安机关经上级批准会延长侦查期限,就算是到了检查阶段也可能退回补充侦查。侦查阶段最长可延长至7个月。所以说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有可能六个月就结案,但团体诈骗案件因案情复杂,有可能会超过一年半,才会有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