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签订的借条能管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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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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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对这类借条的保护年限为三年。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这类民事权利的诉讼年限为3年,3年内对这类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保护。一旦超出这类诉讼保护时间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签订的借条能管多久

一、出借人签订的借条能管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

二、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当事人在办理这类案件的诉讼时,应积极地提供案件的证据和诉讼书。对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上交的证据和借条应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一旦案件证据充分,人民法院要求这类债务人偿还这类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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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草案在现行47条规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项补偿的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  为保证公平补偿原则的落实和补偿制度的实施,草案明确规定,征地必须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4、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5、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6、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7、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8、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9、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10、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
1、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规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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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资金托管的定金需要写的是欠条,而不是借条,欠条和借条虽然一字之差,但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借条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欠条证明的是双方之间的欠款关系,借款就是欠款,但欠款确不一定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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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管,多久不管,算遗弃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父母多久不管孩子算一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因此只要有遗弃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范围,但这个罪属自诉范围。
二、遗弃罪和虐待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综上所述,在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情节恶劣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只有父母抛弃孩子的行为非常恶劣,导致孩子发生严重人身伤害的,父母才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父母多久不管孩子算一遗弃罪,要具体看遗弃行为严重程度。构成犯罪的,会由检察院提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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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要签订借款协议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借贷要签订借款协议吗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借贷是否要签订借款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发生借贷协议纠纷怎么办
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感情,有利于以后继续合作,而且协商解决简便、迅速、耗费少、便于执行,因而是一种常用方法。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在利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时,一定要及时、正确地审理案件,解决纠纷,不要久拖不决,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利益。
2、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
借款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当借款合同出现纠纷时,也应该及时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不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人民不予保护其权利。因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解决,不要超过时效限制,使自己丧失胜诉权,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没有到车管所办理抵押证明借款双方私下签订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签订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可以分割为两块,借款和抵押。(担保法第44条,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您将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并签署并不影响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效力,因此,借款部分有效,以此明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合同中有关车辆抵押条款因没有办理登记而导致无效,即抵押行为无效。   见《担保法》原文。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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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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