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保险纠纷案件中,新旧单位交替时的参保问题常常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陷入维权困境。某物业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该公司承接了某机关及某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5年6月30日与第三人窦某签订劳动合同。窦某自2017年起就在该基地工作,此前其工伤保险由原用人单位缴纳至2025年6月。2025年7月10日下午,窦某在清理基地院内凉亭顶部玻璃时不慎坠落摔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八级伤残。"
"由于项目涉密及管理规定,新员工参保需原单位先停保。该物业公司于7月14日原单位停保当日,就为窦某办理了新增参保登记并缴纳了当月工伤保险费。随后,公司向某社保中心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然而社保中心经审查认为,窦某受伤时未在该物业公司参保缴费,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工伤待遇不予支付决定通知书。"
"面对这一结果,该物业公司决定自行维权。他们多次与社保中心进行私下协商,强调自身是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且已及时为窦某办理了参保登记和缴费。但社保中心坚持认为,窦某受伤时并未参保,不予支付决定合理合法。该物业公司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协商过程中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也没有清晰的维权思路,最终导致自主维权失败。"
"本案由长期专注行政法与社保法领域的荣雷强律师承办,其深耕相关纠纷处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核心。荣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他仔细排查证据漏洞,整理现有材料,发现该物业公司在原单位停保当日就为窦某办理了参保登记并缴费,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同时,他补全了一些瑕疵及缺失证据,厘清了双方的权责与法律关系,为案件的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过程中,荣雷强律师始终秉持务实审慎的办案原则,摒弃模板化处理方式。他结合案件实际短板与当事人核心诉求,精准打磨调解+诉讼双重备选方案。在风险研判方面,他分析了社保中心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在证据固化上,他进一步收集和整理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攻防准备上,他针对争议焦点,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案例。他精准切入30日法定参保宽限期与涉密项目特殊用工流程两大核心抗辩点,通过梳理新旧单位交替期间的社保缴纳时间轴,有力证明了该物业公司已尽到法定义务且无主观过错。"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物业公司与窦某签订劳动合同后,窦某在7月10日受伤,7月14日原单位停保,物业公司当日即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无证据证明该物业公司存在非故意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其参保登记并缴费符合法律规定。结合窦某长期在涉案基地工作的实际情形,以及其受伤时处于新旧用人单位交替时段的客观事实,本案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不应适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被告作出的被诉不予支付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社保中心作出的工伤待遇不予支付决定通知书;责令社保中心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对窦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核定并支付。案件受理费50元由社保中心负担。"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普通民众在维权过程中存在诸多共性误区。比如证据留存不足,在与社保中心协商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法律认知缺失,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权益;维权思路错位,没有抓住关键的时间节点和法律依据。因此,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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