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职后公司没和员工签合同,这在现实里还挺常见。很多员工一开始可能没在意,但后来意识到没合同可能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权益保障等方面。那么一旦想追诉未签合同的相关权益,这个追诉期该怎么算呢?这可难倒了不少员工。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入职未签合同追诉期的计算问题。
一、明确未签合同追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为劳动者追诉未签合同的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举个例子,小张入职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都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就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小张双倍工资。
二、确定追诉期的起算时间
一般来说,未签合同追诉期的起算时间有不同情况。如果是主张双倍工资的追诉,起算点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小李在3月1日入职,那么从4月1日开始起算追诉期。如果是主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像小王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未签,就从满十年的次日开始计算追诉期。
三、追诉期的时长
未签合同的追诉期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小赵入职后6个月才发现公司没签合同,那他就需要在发现的这一天起往后一年内进行追诉。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四、追诉期的中断与中止
在追诉期内,如果出现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追诉期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追诉期重新计算。比如,小陈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同意处理,那么追诉期就从公司同意处理开始重新计算。如果在追诉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追诉期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追诉期继续计算。
五、追诉的具体操作流程
当员工要进行追诉时,首先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完入职未签合同追诉期的计算问题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公司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情况,也可能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社保补缴等其他相关权益的进一步争取。这些问题相对复杂,处理不慎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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