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怀揣着创业梦想,几个人一拍即合准备开公司。在筹备阶段,各位创办人免不了要签订一些合作、出资、业务合作等方面的协议。可之后公司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成立,这时候大家就会犯嘀咕,之前签的那些协议还算不算数呢?这不仅关系到各方的利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接下来就聊聊公司未成立时签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效的问题。
一、协议效力的判定原则
一般来说,判断公司未成立时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得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协议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比如几个朋友打算开一家科技公司,在筹备期间签订了出资协议,协议里明确约定了各自的出资金额、比例等内容,各方都自愿签字,这种情况下协议通常就是有效的。哪怕公司最后没成立,协议也对各方有约束力。
二、不同类型协议的效力
筹备协议通常是为了设立公司而签订的,这类协议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便公司未成立也有效。像几个创办人签订的公司章程草案,虽然公司没设立成功,但章程草案里关于出资、权利义务的约定,在各方之间还是有法律效力。而业务合作协议,如果是在公司筹备阶段以公司名义和第三方签的,公司没成立,协议的效力要分情况。如果第三方知道公司还在筹备,且协议是为了公司设立目的,那协议对创办人有约束力。比如筹备中的公司和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协议,供应商知道公司还没正式成立,之后公司没设立,创办人要对采购协议负责。
三、协议有效的后续处理
若协议有效但公司未成立,各方要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是出资协议,已经出资的人有权要求其他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甲、乙、丙签订出资协议,甲按约定出资了,乙和丙没出资,公司没成立,甲可以要求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要是业务合作协议,创办人要共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有过错的创办人可以向其他有过错的创办人追偿。
四、协议无效的情形及处理
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协议就是无效的。比如协议里约定了非法集资等违法内容,协议自然无效。协议无效后,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几个创办人签订的协议里有偷税漏税的约定,协议无效,已经支付的款项要返还,各方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公司未成立时签的协议效力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分摊问题,创办人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引发的新纠纷,以及对第三方的赔偿问题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原本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公司设立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依据具体情况为大家理清后续处理流程,提供专业靠谱的解决方案,让大家在处理这些法律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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