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法履行转让费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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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的。如果无法履行,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合同无法履行转让费如何办

一、合同无法履行转让费如何办

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的。如果无法履行,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论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

二、合同违约都有哪些赔偿

1、合同违约赔偿包括恢复原状。

(1)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手机,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又如,购买的衣服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退货就是恢复原状;

(2)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需加付利息。例如,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卖方除退款,还应加付货款的利息。

2、合同违约赔偿包括金钱赔偿。

违约后进行合同违约赔偿如果想要恢复原状,实际生活中比较困难,所以可以进行金钱赔偿,这样的话简便易行,是合同违约赔偿的主要方式。

3、合同违约赔偿包括代物赔偿。

违约后进行合同违约赔偿选择金钱赔偿时,如果违约人资金困难,没钱,但是违约人有其它财产,可以折抵相应金额,代物赔偿也就是以其它财产替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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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可否有无偿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可以无偿转让股权,但是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现就个人股权转让需注意的几点来具体分析一下。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股东对无偿赠与的股权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一种意见认为,湘通公司将所持有的股权无偿赠与给了第三人经贸委,没有收取任何价款,是典型的股权赠与行为,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而不存在“同等条件,”因此不存在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另一种意见认为,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以维护公司内部股东间信赖关系为首要目标,因此,应允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以维护公司的人合性。 通过分析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的目的及赠与行为的目的,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股权赠与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赠人,二是为了引进新股东,使受赠人加入公司,参与经营。在前一目的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仅尊重了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且受赠人的利益也可以通过接受优先权股东支付的对价而得到妥善保护。如果赠与是后一目的,那么就更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 三、股东应该怎么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 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一样的。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 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 并这两种情形例外。约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转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例如向公证机 关提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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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转让合同不履行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当对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瑕疵的,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可以分为: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由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指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
4.定金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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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违约要继续履行吗,股权转让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股权转让违约要继续履行吗,股权转让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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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履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如何履行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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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偿转让的股权,是否属于无偿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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