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规定入赘子老家还有继承权吗?
入赘只是我国民间的一种说法,女婿入赘后并不会解除与亲生父母的关系,所以男方入赘后在原家庭还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死亡后法定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
《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入赘只是结婚后到女方的城市或者家庭生活,但是并没有与原来的父母解除亲子关系,故此父母死亡并不影响其继承权的获得。当然,若是父母离世之前,留下的遗嘱之中,并没有约定次已经入赘了的儿子可以继承的财产,此时该主体没有资格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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