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的舞台上,买卖合同纠纷如同不和谐的音符,时常扰乱着市场的秩序。当供应商辛苦交付货物,却遭遇货款拖欠,更麻烦的是交易主体还存在争议,这时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许多陷入此类纠纷的当事人面临的真实困境。
在寻找解决这类问题的律师时,有几个重要方向值得关注。首先,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准确梳理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其次,要擅长研究和总结,结合具体案情,利用专业能力找到最佳的代理路径。再者,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庭审辩论能力也必不可少,能在各个阶段与办案人员有效沟通,在庭审上有力反驳对方观点。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陈青友,就是这样一位擅长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专业人士。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自2017年开始执业,在执业期间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的案子,其中以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为主,同时他也是该律所刑辩团队的带头人。陈青友秉持着“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凭借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不断学习研究的精神,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曾在2018年被某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律图网评为“先锋律师”,2022-2025年多次被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授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接下来看看陈青友律师处理过的一个类似案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XX公司持续向B公司供应大米,送货地点为B公司仓库,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B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L某的微信转账支付部分货款,转账附言明确标注“B公司大米货款”等,XX公司也向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电子发票。交易期间,B公司员工WX负责接收货物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然而,截至2024年3月,B公司尚欠货款367,650元未支付。
这个案件存在几个争议焦点。一是交易主体认定,B公司主张WX非其员工,无权代表公司收货,实际交易方为案外人汪XX,B公司仅为货物存放地点;二是货款金额争议,B公司认为XX公司提交的出库单系单方制作,无公司盖章或员工签字,且电子发票金额仅为151,325元,主张已结清该部分款项;三是证据效力问题,B公司质疑送货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的关联性,认为部分款项涉及汪XX个人交易。
面对这些难点,陈青友律师开始了破局之路。在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方面,他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仔细梳理微信转账记录(附言标注公司货款)、电子发票(购买方为B公司)、送货视频(地点为B公司仓库)及WX的收货签字,形成了“付款-开票-收货”的完整证据闭环,直接证明交易主体为B公司。针对B公司提交的另案材料,他指出其与本案无关联性;对WX的《情况说明》,从证据形式(单方陈述)、内容矛盾(与L某转账备注冲突)等角度驳斥其效力,强化了法院对XX公司证据的采信。
在法律适用与庭审辩论中,陈青友律师主张WX长期在B公司场所收货、与B公司法定代表人L某沟通订货事宜,其行为足以使XX公司相信其代表B公司,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应由B公司承担。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指出B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汪XX个人交易”的具体金额、用途,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经过两审程序,法院支持了XX公司的诉求,为XX公司追回全部欠款367,650元,并由B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案件结束后,陈青友律师还向XX公司提供了合同规范建议,如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收货联系人授权等,帮助其避免后续交易纠纷。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能够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合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庭审辩论,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困境时,不妨按照上述寻找律师的方向,找到合适的法律帮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