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合同倒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朋友需要签一个合同,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现代化成品油销售企业, 基于其点多面广、 业务类型多样化 的特性, 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 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如:因油 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 因收购无合法手续的加油站引 发的产权纠纷等等。 纠纷一旦产生甚至进入诉讼程序, 如未能及 时、 妥善处理, 必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甚至严重影响到企 业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为了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必须坚 持并不断完善 “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 事后救济” 三为一体的法律 事务管理机制, 尤其是做好事前防范, 提前化解法律风险。规范 合同管理正是做好事前防范的最佳途径。 实践中, 我们可能面临 的合同风险不胜枚举, 例如签约人资信风险和履约能力风险、 合 同条款风险等等, 尽管有些是无法控制的, 但大部分还是可以通 过规范合同管理进行规避。 在此, 仅就倒签合同这种情况可能产 生的危害及如何做好风险防控进行简单论述。
一、 何为倒签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 因此, 我们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除即时清洁以外, 其他业务类型 均应签订书面合同。正常情况下, 合同在先, 业务实施在后。但 实践中, 倒签合同的情形却是时有发生的。 所谓的倒签合同即是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 内容, 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情 形。 这种倒签合同的现象通常集中体现在几类业务中, 特别是油 品购销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等。 尽管倒签合同不是必然引发纠纷 或损失, 但这种方式显然与法律所赋予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企业 内部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要求相悖, 同时它隐藏着不确定的法律 风险和管理风险, 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应严禁倒签合同。
二、 倒签合同的起因
纵观倒签合同的起因, 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种, 即客观原因和 主观原因, 现结合实践中的情况举例说明。
倒签合同的客观原因通常与计划、 价格等因素相关联。 例如 油品购销合同涉及油品价格, 由于价格处于不断波动期间, 在签 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业务发生时的价格往往不一致, 因此
有些业务人员就采用先业务后合同的方式, 在补签合同的时候, 所有的油品价格信息都是确定的。再如物资采购合同涉及采购 商品的数量, 由于采购回来的商品要按照各加油站的具体需求进 行分配, 而在签订合同时, 这个数量可能还不确定, 因此往往是设 备已经安装使用了, 才根据实际验收书面补签合同。 又如建设施 工合同涉及工期,约定的工期和实际完工的期限也可能有所出 入。 有些项目在开工前或开工时开始提交合同审核, 但是合同走 完审批流程并签订之前, 工程就已经结束了, 形成了事实上的倒 签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是临时发生的业务, 考虑到这种项目的偶 发性、 紧急性, 可能会特事特办, 结果导致业务办理完毕才履行合 同审批签订流程。
倒签合同的主观原因比较复杂, 但多半与管理人员的主观恶 性、 认识不足或管理疏漏等因素相关联。 比较常见的是合同主办 部门对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正确的、 充分的认识, 或者是 个别经办人员无视公司规章制度、 内控制度相关要求, 或者是只 重利益不重风险,认为合同只是在结算时为了履行手续才需要 的, 因而不结算不签约, 把签订合同仅仅作为申请资金结算的一 个形式要件, 走个过场而已。 一些小额的项目或是权利义务比较 简单的项目, 像是小额维修合同、 零星购置合同, 认为不重要, 根 本没有必要签订合同; 或者是对方当事人是长期往来客户, 认为 合作关系友好稳定, 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不到合同检查的时候不 签合同。 还有更恶劣的情形是, 按照正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的一 些项目, 因为合同要件的缺失或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可能无法通 过审批或经审核未能通过审批, 为了将这些项目付诸实施, 主办 部门直接与对方当事人开展了实质性业务,形成了事实合同关 系, 再以不履行即违约为理由, 后补合同。
三、 倒签合同的危害
究竟倒签合同可能产生何种危害呢?以下我们从法律风险 和管理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是法律风险。 合同本身是双方合意达成一致的结果, 只有 经双方签订生效后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拘束力。双方当事人 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其合同权利、 履行其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