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民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反对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持农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民是否应当享有真正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民可以自由处理土地并借此获得受益。
哪些农民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1、正反双方对农村土地确权争论的核心是什么?

反对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持农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民是否应当享有真正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民可以自由处理土地并借此获得受益。

其实任何一项改革,都是由成本的,关键是改革的受益者是谁,多数还是少数,受损者是谁?多方能否达成一致!农村土地确权依然面临这样的处境。

2、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四大好处!

一是有助于后期借助市场的力量进行土地流转,增加人均耕种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是稳定民心(承包权不变),鼓励农业生产者(经营权流转)进行长远性投资(有恒产这有恒心);

三是通过落实农民财产权,通过有偿转让农村土地,让更多农民有足够经济实力进城购房定居,加快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四是规范农地征迁补偿,在某些情况下降低强制征迁的发生率,起到稳定农村的作用。

3、反对农村土地确权的三大理由!

一是如果大量土地被卖,会产生为数不少的失地农民,会导致土地兼并和农民内部贫富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定;

二是土地确权会弱化农村集体组织(村两委)的权力,不利于农地的定期(按人口)调整(以后村集体再调整基本就很难了);

三是它可能会抬高政府的征地成本,影响国家的发展优势;四是它违背了很多农民的意愿,可能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4、哪两类人群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反对农村土地确权大约是两类人。

第一类是农村无地农民和少地农民(子女多,人口多但没有分地的农户),在他们看来,如果按现状进行农地确权,意味着自己要永远处于“无地”“缺地”的境地,这有失公平。这类农民朋友大多也支持让农民享有更大的土地处置权特别是转让受益权,也希望提高自己在征地拆迁补偿洽谈中的话语权,

说白了,这类农民朋友并不反对“农地确权”本身,他们只是反对按现状进行土地确权,他们希望重新按人口调整土地后再确权。

第二类群体就是基层乡村干部,他们表面上义正言辞的说农地确权不利于基层政府工作的开展,实际上则担心一旦失去对土地的支配权,失去很多“捞油水”(比如代表集体签约卖地时)的机会。尤其没有了分地的权力,们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必然下降。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农民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43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征地村民可以反对吗
可以反对。征地部门必须征得土地所有人和村民的意见,如果农村持有不同的意见,征地的单位需要与村民进行沟通,对村民提出的问题予以解决,或者是对征地的方案进行修改,农村征地村民可以反对吗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学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己死亡村民的土地怎样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家庭农村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由村集体管理,或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土地分配方案,进行登记确权。  具体要以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政策规定,由发包方提出申请,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确权70% 村民不同意还能确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1。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 1,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3。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等等,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取得相应的权利之后,是需要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的,在登记之后该权利人的权利就是可以对抗其他人的,具体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70% 村民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1。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 1,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3。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问:    经过:最初我小叔摊的地,记在我爷爷名下,但我小叔在外做生意一直不种地,我父亲就接了下来,并且承担一切公粮及出工(当时还有挖河渠等义务工,按土地面积摊派)。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我父亲签的字。有合同在手。我小叔也没有任何意见。小叔的户口也已经迁出外省。    现在农村土地开始确权,小叔回来向我们要地。    问题:
1、他有权力回来要地么他早就已经迁走了,    
2、我们手里有承包合同,但是村里的记账是很久前的没有更正名字,还记在我爷爷名下,我爷爷已经去世了,这种情况承包合同和村里记账那个具有法律效用    
3、这地我们有权要么,怎么反驳叔叔    答:    你们是一家子,法律会调解,尽量让你们协商处理    你说的账本如果是分地时的,那么就得以以后的备案为准    除非他以前表示放弃了,你们才有权利要,即便这样你们也能考虑亲情做出选择,政府依法处理估计不会支持你叔叔    问:    农村集体土地对于已经迁户很久的人还有权利么    他以前确实明确表示不要了我父亲才接手的并承担了所有义务(就是说我父亲除了要承担自己一家的出工,还要再承担他们一家的出工(挖河渠、沟道),土地承包合同也在我们手里    我们也不是想占便宜,关键是他现在明确表示他把地收回来以后不给我们种了。想卖给别人    答:    理论上没有户口就没有权利了,至于政府怎么安排完全是政府依法处理的事,任何群众干涉不着。他要回来想卖,你们就不给他,他卖不成早晚就自动走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呼市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对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影响?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10w+浏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到村还是村民小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到村还是村民小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影响到今后土地补偿款和土地承包权益的分配问题,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对于“撤村建居”后,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只调查统计;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不登记发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此举意味着间接性地表明,农民现在所确权的土地将终身拥有;这也是为什么土地确权在先,取消农业户口在后的原因;因为,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再无农民之说,而是统称为居民,原先具备农业户口的居民将和城市居民一样具备同等的社会保障福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后女儿户口没迁出,农村土地怎么确权
[律师回复] 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你好,因为你的女儿户口未迁出,神州土地的小编认为因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然归你女儿所有。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出租、入股;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哪些农民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