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公司在招聘完成员工之后,不会立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公司会等待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考察认为合格以后才会准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填补前面那段工作时间的空白,公司会在合同上将时间倒签,即将签订合同日期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很多人并不了解的是,这一行为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利益,员工应该明白倒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劳动合同可以倒签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这一个月的期限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要与员工补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员工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时间是十一个月。
2、公司从员工正式用工之日起工作一年多才补充签订合同的,除支付11个月工资外,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应当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旦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有法定的重大过错,否则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想要解雇员工,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公司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实际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求从合同签订日期起算倒签合同,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是对于员工利益的侵犯。根据劳动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从员工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在实践中,公司的倒签劳动合同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员工如果同意公司倒向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合同将受法律保护。
由于公司的倒向签订劳动的行为法不受相关法规的限制,因此,只要员工在签订时没有表示异议,并签署了确认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在以后,员工发现倒签劳动合同对自身权益造成侵害了,员工主张合同的签署无效,无论是仲裁还是起诉,都难以得到支持。
2、合同日期作为员工的入职日期签署,员工将失去索赔双倍薪酬的索赔权。
如果双方在用工一个月后签订合同,合同日期是员工加入的日期,公司的行为不违法,因此员工将失去索赔双倍薪酬的权利。同时,如果公司超过一年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将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员工在入职公司的当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时间,如果公司将合同签订的日期作为用工时间,公司的行为不合理,但是,在工作当中,由于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员工被要求必须倒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较长,如有必要,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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