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由于买房买车等原因借钱,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债务未清时债权人意外死亡了,就容易引发债务纠纷。这时,债权人的妻子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呢?
债权人妻子可要求债务人还钱
按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也是遗产的一种,可以由债权人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的。
同时,《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知,债权人意外死亡的,其妻子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相应的欠款。
那么追回的欠款中,妻子有多少份额?
一般情况下,欠款追回来后,债权人的妻子、子女和父母可以协商处置,分多分少,还是不分,都可以协商谈妥的,毕竟大家的日子还要过下去的。
但要是在此过程中出现严重纠纷,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遗产问题时,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则。也就是说,追回来的钱(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首先就可以获得其中一半的份额。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债权人的遗产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实质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来继承,原则上是遗产均分,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人,亦可要求适当多分。
值得注意的是,这时遗产包含债权人未分配的另一半份额财产和其专属的个人财产,在分割时,要理清其中的财产关系,避免错分、少分的情况发生,再引纠纷。
最后,当债权人死亡时,其妻子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至于具体能获得多少份额的财产,就需要结合详细的实际情况来定了,继承人多寡、是否是共同财产、有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等,都会影响最终的财产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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