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后,钟女士带着儿子从广州回到龙川老家短暂居住,刚进门就被丈夫的两个弟弟拦在屋外,称这座老厝是他们俩出钱建的,哥哥早就没份,嫂侄俩根本没资格踏进来。两人早年丧夫丧父,之前常年在外务工,原本以为回来能落脚的祖宅,一夜之间连门都进不去。
这座建于1986年的房子,是马家父母牵头,三个儿子共同凑资出力盖起来的,建房手续后来登记在老大也就是钟女士丈夫名下。老两口在世时没提过分家,三兄弟也从没约定过房子归谁独有、不能拆分,多年来一大家人都在此居住。等到马家父母和老大相继去世,剩下两兄弟就默认整栋祖宅归自己所有,完全把大嫂和侄子的继承权益排除在外。钟女士翻遍家里旧物,既找不到当年的出资凭证,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能证明丈夫对房子的权利,维权一时完全找不到突破口。
接手这起案件的是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大龙,他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此前已经积累了数百起民事、刑事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权属不清、证据年代久远的财产类纠纷。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意识到,普通继承纠纷的思路根本走不通:案涉房屋不是老大的个人遗产,是三兄弟基于家庭关系共建的共有财产,首先得先把共有权属的事实固定下来,才能谈后续的继承分割。
由于建房至今已经过去三十多年,当年的纸质票据几乎全部灭失,他没有直接让当事人贸然起诉,而是带着当事人逐户走访当年参与建房的工友、同村知情长辈,制作了完整的证人证言,同步到当地自然资源所、村委会调取当年的建房审批存档底单,把三兄弟共同出资出力、房屋归三人共有的事实链补全。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老大没有出资、建房手续只是借名登记”抗辩,直接用调取的原始登记档案、多位同村村民的证言形成的证据链逐一驳斥,同时援引物权编中关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的认定规则:共有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财产按份共有或归属单独一方,基于亲属关系形成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房屋由三兄弟共同共有,老大去世后其享有的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因各方没有特殊约定,按等分原则划分权属,判决钟女士母子二人直接享有整栋房屋三分之一的不动产权属,案涉房屋的产权份额全部登记至其名下,完整挽回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田大龙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多年,除这类婚姻继承、物权纠纷之外,执业范围覆盖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三大核心板块:刑事领域针对诈骗、洗钱、非法经营、黄赌毒、性侵类案件有大量实办经验,先后为当事人争取到多起不捕释放、证据不足撤案、不起诉、轻量刑等结果;交通事故与工伤领域可全程完成伤残鉴定对接、保险理赔核算、工伤认定全流程代理,目前已凭借扎实严谨的办案风格,多次获评律所“优秀律师”“优秀合伙人”称号。
联系地址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永康大道226号东江湾商务中心五楼,服务范围以广东河源地区为核心,可为周边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适配的专业法律方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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