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一些情况下,职业病还是相对较为隐性的。一个劳动者在先前公司上班的时候,受工作环境等影响可能就埋上了职业病病根,之后跳槽到下一家公司的时候才诊断出职业病,这样子的话,由于社保关系都在现在的公司,但病因不是由这个公司导致,而且已经跟原公司断绝了劳动关系,那么有员工会担心会无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其实,在这种情况中,你还是不用太过担心的,只要是患有职业病,都能够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只不过现在你的情况是找哪个公司给你发这个待遇而已。
按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现在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那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当然,在这种情况中,还有不乏两个公司相互推诿的,要是出现这种情况的,那么建议可以及时去申请老劳动仲裁,步骤如下:
1、你需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其实员工在患上职业病之后,并不比一般的工伤事故,需要花费的恢复时间也较长,所以要是你现在被两家公司推诿了,那是在侵害你的劳动权益,记得就要及时收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仲裁解决不下的话,那么还建议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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