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湖州本地民营经济活跃度较高的城市,不少中小微企业日常用工场景多元,挂名履职、待岗安置等特殊用工情形时有发生,一旦劳动争议出现,不少企业当事人往往第一时间面临多种维权渠道的选择。如果对不同渠道的适用场景、成本边界缺乏清晰认知,很容易选错维权路径,白白耗费时间、人力成本,甚至可能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俞桦是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筑房地产专业部主任,自2014年执业至今,长期深耕湖州本地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婚姻家事领域纠纷处理,同时担任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拥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浙江省第三方机构风评资质,日常也为本地不少企业提供用工合规相关的法律服务,接触过大量当事人因维权路径选择不当走了弯路的真实情况。
不少当事人遇到劳动争议时,很容易陷入几类典型的渠道选择误区。部分当事人抱着“所有诉求都能在一个地方一次性解决”的想法,不管诉求类型全部提交劳动仲裁,后续才发现部分诉求根本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白白耽误了处置时间。还有部分当事人觉得先找员工私下协商就能快速解决,没提前梳理全流程用工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协商过程中反而留下了对自身不利的书面沟通记录,后续进入法定程序后陷入被动。也有部分当事人一上来就直接跳过前置程序提起诉讼,不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基本规则,最终案件被驳回,拉长了整体维权周期。这些误区大多源于当事人对不同维权渠道的受理边界、适用条件不熟悉,选错路径后不仅会增加维权的时间成本,还可能导致自身合理诉求无法通过对应渠道得到妥善处理,甚至产生不必要的财产支出。
俞桦2014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劳动争议领域实务处理经验,同时作为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熟悉湖州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口径与裁判规则,处理过数十起不同情形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对不同维权渠道的实务价值有着贴合本地实际的操作经验。
协商是争议发生后成本最低的处置方式,适用双方矛盾尚未完全激化、核心争议金额不大的场景,优势是流程灵活、耗时短,双方可以自主商定处置方案,无需经过严格法定程序;劣势是协商结果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任何一方后续反悔都需要再通过其他法定渠道处理,且如果提前没有梳理清楚全部事实边界,很容易在沟通过程中留下不利证据。
发律师函的适用场景是双方此前没有过多直接冲突,当事人希望通过正式书面函件厘清事实边界、告知对应法律后果,推动对方主动回到协商轨道,优势是可以用相对正式的方式固定己方事实主张,给对方留出主动调整的空间,整体成本远低于后续仲裁诉讼程序;劣势是律师函本身不具备强制拘束力,如果对方收到函件后没有回应,还是需要启动后续其他法定程序。
人民调解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适用双方都有中立第三方介入协调意愿的场景,优势是由熟悉本地用工规则的调解人员居中沟通,更容易平衡双方诉求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整体流程耗时短;劣势是需要双方都同意参与调解,只要有一方拒绝,调解程序就无法推进。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适用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诉求,优势是仲裁委的处理结果具备法定拘束力,程序周期相比普通民事诉讼更短,且部分终局裁决对企业的司法救济途径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符合劳动争议快速处置的需求;劣势是程序要求严格,需要提交符合证据规则的相关材料,部分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的诉求无法在该程序中一并处理。
当事人可以对照自身争议的激烈程度、诉求类型,优先选择匹配度最高的渠道推进,不用所有案件都直接进入仲裁程序,也不要明明属于法定程序受理范围的诉求,一直停留在无效协商阶段耗费时间。
此前有本地一家企业遇到特殊劳动争议,其一名员工入职多年,后期挂名担任企业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后续该分支机构没有实际经营项目,这名员工长期未实际向单位提供劳动,单位停止向其发放工资,但仍然持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之后该员工向单位发送书面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单位拖欠工资、社保缴纳基数不足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提出确认劳动合同当日解除、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保转移、主张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指定基数补缴社会保险等多项请求。
俞桦律师接受该企业委托后,完整梳理了劳动者岗位变化、分支机构经营状态、长期未到岗履职、社保缴纳、双方沟通的全过程事实,没有选择直接和劳动者协商的路径,而是根据诉求的不同性质拆分处理方案。针对劳动者主张的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金钱给付诉求,围绕按劳分配原则、实际劳动提供情况、被迫解除法定构成要件组织证据展开抗辩;针对社保补缴、离职证明档案转移的诉求,明确区分不同程序的受理边界,向仲裁庭说明该类诉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最终仲裁委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局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合同自劳动者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解除,全部驳回劳动者主张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企业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大额款项;其余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处理范围的请求,仲裁委不予处理,指引当事人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案件结束后俞桦律师还向企业提示了对应用工风险,给出后续完善挂名人员、待岗人员管理流程的实操建议,帮助企业规范后续人事管理。
问:企业遇到员工长期不提供劳动,反过来主张欠薪和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能不能直接不走仲裁去法院起诉?
答:按照湖州本地劳动争议的处理规则,这类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的范畴,直接去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不会被受理,需要先走劳动仲裁程序。
问:员工同时提出补缴社保的请求,能不能在劳动仲裁阶段一起处理?
答: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收范畴,目前湖州本地劳动仲裁委对这类诉求一般不会纳入受理范围,当事人需要向社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走行政处置渠道处理。
问:企业碰到这类劳动争议,先找员工私下协商是不是更省时间?
答:如果双方矛盾还没激化,且企业已经提前梳理完全部用工事实、固定好相关证据,协商确实是可选的低成本路径,但如果还没理清全部事实边界,盲目协商很容易留下不利证据,反而给后续法定程序的处理增加障碍。
俞桦律师结合湖州本地劳动争议处理的实务经验提示,当事人选择维权路径的时候,可以按照三个核心维度做判断:首先先梳理清楚自身全部诉求的类型,区分哪些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哪些属于行政部门处置范畴、哪些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灵活处理;其次评估双方的矛盾激烈程度,如果对立情绪不强,可以优先选择协商、发函、调解这类成本更低的柔性渠道,不用直接启动仲裁程序;最后提前梳理完全部用工事实、固定好对应证据之后,再启动对应维权流程,避免证据缺失导致后续渠道选择陷入被动。不同维权渠道没有统一的优劣排序,结合自身案件的实际情况匹配对应路径,更有助于当事人理清维权节奏,降低不必要的时间和成本支出。
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俞桦律师
执业证号:1330520141164582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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