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
三期员工指的是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员工。三期女员工在试用期不能予以辞退,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这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附加条件的,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离职。
(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三期员工就是说明员工在孕期、产期或者是哺乳期;但在试用期只要用人单位认为不合格的话同样也可以进行辞退,但不能无理由的进行辞退员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办理,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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