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1、婚前,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但如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只是赠给男方个人。
2、房产证登记为女方名字,说明是为了男女双方婚后共同居住,并不能证明是赠给女方或赠给双方的。还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女方份额的,女方才能分得。
3、当然,也有观点认为登记为女方名字,视为赠给夫妻双方或女方,具体如发生诉讼,法官要结合当事人陈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赚钱少,就应该少分;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