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证新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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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也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但是需要申请。在《土地法》中有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
农村房屋产权证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农村房屋产权证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也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但是需要申请。在《土地法》中有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具体的流程如下:

1.农民填写农民建房用地审批表。

2.携带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确权证书或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住房平面图,提交至村委会处。

3.由村委会向当地房屋管理所统一办理。

4.房屋管理所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发放房屋产权证。

二、农村房屋产权证变更户主怎么办理?

办理农村房产证改名手续,只需携带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房产证产证改名手续,根据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

1.添加夫妻另一方

作为所有权人,男方或女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或者虽然用双方财产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另一方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手续也较为简单。

2.房屋赠与

第一步,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书面合同。第二步,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并办理公证。第三步,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书面材料。最后,由房地产管理机构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并发放变更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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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农村买一套房子回去生活,但是现在购买农村房子手续非常复杂不方便,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
[律师回复]
1、一户一宅的原则
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户主一般是有两处或者以上的房屋,这样在买卖房屋后,其仍然是有房可住,购买方也有房可住,但是买卖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2、买卖的主体
买卖农村房屋的主体需要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虽说部分地区试行宅基地自由买卖,但是发改委在2019年5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城里人购买农房的口子不能开,城里人不得下乡利用农村宅基进行私人会所和别墅大院的建设。
3、买卖需向村集体申请
农户的房子一般是在宅基地上进行建造的,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农户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当其房屋进行买卖时,农户需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这是必需要有的手续。
4、买卖后需过户登记
当农村房屋发生买卖行为后,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其购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大家不要嫌这个手续麻烦,若是没有办理权利主体的变更,这栋房子严格上还不算是你的房子,后期可能会造成纠纷和损失。
5、不得侵犯优先购买权
部分农村房屋是有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的,在其房屋买卖前,需要提前通知共有产权人和承租人,房屋买卖需要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确认,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农户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不然其是可以去法院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申请的。
6、宅基地和房屋不得分离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农户不得将宅基地和房屋分开,进行房屋的单独售卖,不然购买协议将是无效的。
在老家我们农村这边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想要过户就得办理很麻烦的手续,每年政策都不一样,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
[律师回复]
1、一户一宅的原则
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户主一般是有两处或者以上的房屋,这样在买卖房屋后,其仍然是有房可住,购买方也有房可住,但是买卖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2、买卖的主体
买卖农村房屋的主体需要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虽说部分地区试行宅基地自由买卖,但是发改委在2019年5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城里人购买农房的口子不能开,城里人不得下乡利用农村宅基进行私人会所和别墅大院的建设。
3、买卖需向村集体申请
农户的房子一般是在宅基地上进行建造的,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农户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当其房屋进行买卖时,农户需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这是必需要有的手续。
4、买卖后需过户登记
当农村房屋发生买卖行为后,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其购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大家不要嫌这个手续麻烦,若是没有办理权利主体的变更,这栋房子严格上还不算是你的房子,后期可能会造成纠纷和损失。
5、不得侵犯优先购买权
部分农村房屋是有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的,在其房屋买卖前,需要提前通知共有产权人和承租人,房屋买卖需要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确认,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农户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不然其是可以去法院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申请的。
6、宅基地和房屋不得分离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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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输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三、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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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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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将集中力量办好“水、气、路、电”四件事。在农村安全饮水方面,今年将安排40亿元,计划再解决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农村能源方面,将安排25亿元投资,再建250万口户用沼气池。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将安排国债和车购税资金170多亿元.改建新建乡村公路18万公里。在农村电力建设方面,将安排12亿元国债,对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进行完善,启动无电乡的建设工程。
3、在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将安排60多亿元投资,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主要项目包括:围绕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继续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配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县、乡、村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建设。在农村文化事业方面,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放映工程。希望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能够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越来越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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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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